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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啤睹穹▽W(1)》2030期末試題及答案(試卷號:2097)
國家開放大學電大??啤睹穹▽W(1)》2030期末試題及答案(試卷號:2097)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有四個備選答案,有一個正確的,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干的括號內。每小題2分,共10分) 1.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 )。
A.一定范圍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 B.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 C.全部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 D.財產(chǎn)關系和有財產(chǎn)性質的人身關系 2.民事權利根據(jù)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實現(xiàn),可以分為( )。
A.既得權和期待權 B.財產(chǎn)權和人身權 C.主
2、權利和從權利 D.絕對權和相對權 3.在對外關系上,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全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 )。
A.有限清償責任 B.無限清償責任 C.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D.按份責任 4.法人機關成員執(zhí)行職務的行為體現(xiàn)著( )。
A.法人機關成員的個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 C.上級主管機關的意志 D.法人的意志 5.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是( )。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為 B.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C.無效的民事行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要件的行為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有四個備選答案,有2-4個正
3、確的,請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干的括號內。每小題 2分,共10分。多選少選不給分) 6.根據(jù)權利人可以對抗的義務人的范圍,民事權利可以分為( )。
A.財產(chǎn)權 B.人身權 C.絕對權 D.相對權 7.合伙的終止原因主要有( )。
A.合作的存續(xù)期間屆滿 B.合伙人全體一致同意終止合伙協(xié)議 C.合伙事業(yè)已經(jīng)完成或已確定無法完成 D.合伙違反法律而被撤銷 8.土地、森林屬于( )。
A.動產(chǎn) B.不動產(chǎn) C.流通物 D.限制流通物 9.書面形式一般包括( )。
A.公證形式 B.鑒證形式 C.審核登記形式 D.
4、公告形式 10.動產(chǎn)物權包括( )。
A.動產(chǎn)所有權 B.留置權 C.動產(chǎn)的抵押權 D.動產(chǎn)質押 三、填空題(每空2分,共10分) 11.根據(jù)客觀事實是否與人的意志有關,法律事實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12.《民法通則》規(guī)定,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chǎn),收歸國家、集體或返還第三人。
13.擔保物權主要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14.我國法律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xiàn)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xiàn)狀變更登記手續(xù)。
15.民
5、事主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叫做國有土地使用權。
四、名詞解釋(每小題4分。共24分) 16. 財產(chǎn)關系:是指人們在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分配、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jīng)濟內容的關系。
17. 民事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18.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19. 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chǎn)的占有人,在不法將動產(chǎn)轉讓給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chǎn)時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對該動產(chǎn)的所有權,受讓人在取得動產(chǎn)的所有權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
6、讓人返還財產(chǎn),而只能請求轉讓人(占有人)賠償損失。
20. 除斥期間:指某種權利的法定存續(xù)期間,權利人在此期間若不行使權利,期間屆滿后,該項實體權利即告消滅。
21.共有:是指某項財產(chǎn)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
五、問答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22.簡述宣告死亡的條件。
答:宣告死亡的條件有: (1)受宣告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間;(4分) (2)經(jīng)利害關系人申請;(3分) (3)經(jīng)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3分) 23.物權的法律特點有哪些? 答:物權的法律特點是: (1)權利的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
7、的;(3分) (2)物權的內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分) (3)物權的標的是物;(2分) (4)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和優(yōu)先效力。(2分) 24.簡述財產(chǎn)所有權的權能。
答:(1)占有權,民事主體對財產(chǎn)的實際控制。(3分) (2)使用權,民事主體按照財產(chǎn)的性質對其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產(chǎn)或生活的某種需要。(3分) (3)收益權,民事主體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基予財產(chǎn)而產(chǎn)生的物質利益。(2分) (4)處分權,民事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財產(chǎn)進行的處置。(2分) 六、案例分析(16分) 25.甲急需用錢,委托乙代其出賣在上海的的五間房屋。
8、乙接受委托,將房屋賣給丙。丙與乙談的房價低于市場房價,丙向乙表示,事成后愿贈乙1萬元作為酬勞。乙電話聯(lián)系甲,甲過于相信乙并因事情忙碌而沒有時間對比價錢,即委托乙代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事后得知乙與丙相互串通,壓低房價,便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
問:(1)乙代理出售房屋的行為是否有效?為什么?有何法律依據(jù)? (2)甲的損失應由誰賠償?為什么? 答:(1)乙享有合法的代理權,其行為將房屋出售給丙是行使代理權。(2分) 但是,乙在行使其權利時進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動,該行為無效。(2分) 根據(jù)民法通則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為是無效民事行為。”因此,乙所為是無效民事行為。(4分) (2)乙和丙共同造成甲的損失,甲有權向他們中的任何一人主張全部權利。(4分) 因為民法通則規(guī)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