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yè)所得稅法》的一般反避稅條款再審視

上傳人:冷*** 文檔編號:18129662 上傳時間:2020-12-18 格式:DOCX 頁數:2 大?。?3.23KB
收藏 版權申訴 舉報 下載
新《企業(yè)所得稅法》的一般反避稅條款再審視_第1頁
第1頁 / 共2頁
新《企業(yè)所得稅法》的一般反避稅條款再審視_第2頁
第2頁 / 共2頁

最后一頁預覽完了!喜歡就下載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積分

下載資源

資源描述:

《新《企業(yè)所得稅法》的一般反避稅條款再審視》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新《企業(yè)所得稅法》的一般反避稅條款再審視(2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新《企業(yè)所得稅法》的一般反避稅條款再審視 關鍵詞: 一般反避稅條款/兜底性條款/現實困境/建議 內容提要: 新《企業(yè)所得稅法》中的一般反避稅條款作為彌補法律漏洞的、具有一般防范性的、兜底性的條款,可以網羅其他的那些無法歸在轉讓定價、避稅地、資本弱化等具體反避稅條款中但又構成需要法律規(guī)制的避稅行為。但是一般反避稅條款在具體實施中的缺點也顯而易見。由于我國目前的稅收執(zhí)法水平、稅收執(zhí)法隊伍素質、稅收司法審理等,一般反避稅條款的實施面臨著諸多現實問題。在對一般反避稅條款進行評析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提出進一步完善一般反避稅條款的建議。 稅法作

2、為關涉國家和納稅人財產分配的法律,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限制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過分介入;二是防止人民濫用權利,保障國家的收入,從而確保稅收國家的財政基礎。稅法中的反避稅問題集中反映了對這兩個問題的解決。目前,避稅的現象在我國已經非常普遍,直接影響了納稅人之間的稅負公平以及財政收入的獲取。新企業(yè)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是我國為各類企業(yè)創(chuàng)造公平、規(guī)范、透明的所得稅制環(huán)境的重要立法成果。"新稅法堅持稅收法定原則,引進了反避稅一般條款,專章增加了特別納稅調整的規(guī)定,使稅務機關采取反避稅措施實現有法可依";[1]。 兩稅合并是新稅法的最大亮點。因此學者們大多著墨于兩稅合并的意義研究及新稅法體制的研究

3、上,關于一般反避稅條款的法律價值及實際操作問題的研究卻不多見。鑒于新稅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本文在對一般反避稅條款進行審視的基礎上,探討其法律實質,進而提出進一步完善我國一般反避稅措施的具體建議。 一、對一般反避稅條款的審視 我國新稅法關于一般反避稅條款的規(guī)定體現在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中的第47條:"企業(yè)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新稅法只是用"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這樣的字眼而沒有用簡單列舉的方式把屬于這種安排的企業(yè)行為列舉出來。新頒布的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120條規(guī)定:"企業(yè)所得稅法第47條所稱不具有合

4、理商業(yè)目的,是指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因此,筆者認為,"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一般可以這樣理解:一是必須存在這樣一個安排,一般是人為規(guī)劃的一個或一系列的行為;二是企業(yè)獲取稅收利益是此安排的主要目的;三是企業(yè)必須從該安排中獲取"稅收利益";,即減少企業(yè)的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同時滿足以上三個特征,即可推斷該安排已經構成了避稅事實。 (一)一般反避稅條款的法律性質 一般反避稅條款(GAAR:GeneralAnti-Avoidance Rules )是相對于特別反避稅條款(SAAR:SpecialAnti-AvoidanceRules)的一般防范性的規(guī)定,其并不針對某

5、一特定的行為類型,而是試圖以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通過要件描述,涵蓋違反立法意圖的所有避稅行為,并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認定避稅的行為、重構正常合理行為以及征稅行為中的權力進行分配,以實現對避稅行為的立法否定以及反避稅的權力配置[2]。一般反避稅條款是一系列規(guī)則的總和,是一套制度,可以包括很多具體的條款。GAAR與SAAR是不同的立法選擇。就英美法系而言,沒有嚴格地界定什么是GAAR,用其泛指一般防范性的規(guī)定,即便沒有制定GAAR的國家,也會對GAAR是否應該采納在此含義上加以探討。就大陸法系代表國家德國而言,對一般反避稅條款的法律性質有不同的觀點。通說認為是法律補充,又因為對稅法可否類推見解不同,而

6、進一步區(qū)分為宣示性的條款(注釋1:此說認為,稅法也可以類推適用,因為一般行政法中所有干預行政均不禁止類推,稅法也無需例外。因此,GAAR僅具有宣示性,宣示稅法在可能文義之外,得因立法意旨予以類推適用,租稅規(guī)避僅其例示而已。參見葛克昌:《租稅規(guī)避與法學方法——稅法、民法與憲法》,載《稅法基本問題》,月旦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24頁。)或是創(chuàng)設性規(guī)范(注釋2:此說認為,稅法不得類推或至少稅法禁止不利于納稅義務人的類推,所以GAAR是創(chuàng)設性規(guī)范,借此規(guī)定對類推禁止原則允許在特定條件下予以例外不禁止。同上注,第23頁。)兩種不同性質;少數說則認為是法律解釋[3]。通說和少

7、數說在結果上沒有很大的差異,即都對避稅行為加以否定。主要的區(qū)別在于可能文義是否是區(qū)分法律解釋的界限,也即是否有必要進一步界分稅法解釋和稅法漏洞補充。通說是建立在嚴格區(qū)分法律漏洞和法律解釋基礎上的,因為強調經濟安全,尤其對于稅法這樣對人民財產權利剝奪的領域,奉行嚴格解釋的原則。按照通常的狀態(tài),如果法律沒有明確的漏洞補充原則,可以依照有利于納稅人的原則進行稅法的漏洞補充。但GAAR相當于在法律中明確了例外的漏洞補充原則。進而從立法上明確:不必受到漏洞補充需有利于納稅人原則的限制(注釋3:至于這種例外是否具有合法性基礎則是后文要討論的問題。而關于稅法漏洞補充與稅法解釋之間的區(qū)分在理論上的必要可以參見劉劍文主編:《稅法學》(第二版),

展開閱讀全文
溫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3.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5. 裝配圖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相關資源

更多
正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檔
關于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資源地圖 - 友情鏈接 - 網站客服 - 聯(lián)系我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裝配圖網版權所有   聯(lián)系電話:18123376007

備案號:ICP2024067431-1 川公網安備51140202000466號


本站為文檔C2C交易模式,即用戶上傳的文檔直接被用戶下載,本站只是中間服務平臺,本站所有文檔下載所得的收益歸上傳人(含作者)所有。裝配圖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上載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若文檔所含內容侵犯了您的版權或隱私,請立即通知裝配圖網,我們立即給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