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業(yè)務》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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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七 章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第 一 節(jié)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含 義 、 種 類 及 業(yè) 務 資 格 一 、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含 義 及 種 類 ( 掌 握 ) 根 據(jù) 證 券 公 司 客 戶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試 行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試 行 辦 法 ) 規(guī) 定 , 資 產 管理 業(yè) 務 , 是 指 證 券 公 司 作 為 資 產 管 理 人 , 依 照 有 關 法 律 法 規(guī) 及 試 行 辦 法 的 規(guī) 定 與 客 戶 簽訂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 根 據(jù)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約 定 的 方 式 、 條 件 、 要 求 及 限 制 , 對 客
2、 戶 資 產 進 行 經(jīng) 營運 作 , 為 客 戶 提 供 證 券 及 其 他 金 融 產 品 的 投 資 管 理 服 務 的 行 為 。 主 要 有 三 種 : 1 為 單 一 客 戶 辦 理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特 點 : ( 1) 證 券 公 司 與 客 戶 必 須 是 一 對 一 的 ; ( 2) 具 體 投 資 方 向 應 在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中約 定 ; ( 3) 必 須 在 單 一 客 戶 的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中 經(jīng) 營 運 作 。 2 為 多 個 客 戶 辦 理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限 定 性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資 產
3、應 當 主 要 用 于 投 資 國 債 、 國 家 重 點 建 設 債 券 、 債 券 型 證券 投 資 基 金 、 在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企 業(yè) 債 券 、 其 他 信 用 度 高 且 流 動 性 強 的 固 定 收 益 類 金 融 產品 。 限 定 性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投 資 于 業(yè) 績 優(yōu) 良 、 成 長 性 高 、 流 動 性 強 的 股 票 等 權 益 類 證 券 以及 股 票 型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的 資 產 , 不 得 超 過 該 計 劃 資 產 凈 值 的 20 , 并 應 當 遵 循 分 散 投 資 風 險的 原 則 。 集 合 資 產 管
4、 理 業(yè) 務 的 特 點 是 : ( 1) 集 合 性 , 即 證 券 公 司 與 客 戶 是 一 對 多 ; ( 2) 投 資 范圍 有 限 定 性 和 非 限 定 性 之 分 ; ( 3) 客 戶 資 產 必 須 進 行 托 管 ; ( 4) 通 過 專 門 賬 戶 投 資 運 作 ;( 5) 較 嚴 格 的 信 息 披 露 。 3 為 客 戶 特 定 目 的 辦 理 專 項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證 券 公 司 與 客 戶 簽 訂 專 項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 針 對 客 戶 的 特 殊 要 求 和 資 產 的 具 體 情 況 , 設 定特 定 投 資 目 標 , 通 過 專 門
5、 賬 戶 為 客 戶 提 供 資 產 管 理 服 務 。 專 項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特 點 是 : ( 1) 綜 合 性 , 即 證 券 公 司 與 客 戶 可 以 是 一 對 一 , 也 可 以 是一 對 多 ; ( 2) 特 定 性 , 即 要 設 定 特 定 的 投 資 目 標 ; ( 3) 通 過 專 門 賬 戶 經(jīng) 營 運 作 。 二 、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資 格 ( 熟 悉 ) 1 證 券 公 司 從 事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條 件(必須記?。?( 1) 經(jīng)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核 定 具 有 證 券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經(jīng) 營 范 圍 ; ( 2)
6、 凈 資 本 不 低 于 人 民 幣 2億 元 , 且 符 合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關 于 經(jīng) 營 證 券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各 項風 險 監(jiān) 控 指 標 的 規(guī) 定 ; ( 3)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人 員 具 有 證 券 業(yè) 從 業(yè) 資 格 , 無 不 良 行 為 記 錄 , 其 中 , 具 有 3年 以 上 證券 自 營 、 資 產 管 理 或 者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管 理 從 業(yè) 經(jīng) 歷 的 人 員 不 少 于 5人 ; ( 4) 具 有 良 好 的 法 人 治 理 結 構 、 完 備 的 內 部 控 制 和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 并 得 到 有 效 執(zhí) 行
7、; ( 5) 最 近 1年 未 受 到 過 行 政 處 罰 或 者 刑 事 處 罰 ; ( 6)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規(guī) 定 的 其 他 條 件 。 2 證 券 公 司 申 請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資 格 應 提 交 相 關 材 料 ( 1) 申 請 書 ; ( 2) 經(jīng) 營 證 券 業(yè) 務 許 可 證 和 企 業(yè) 法 人 營 業(yè) 執(zhí) 照 副 本 復 印 件 ; ( 3) 凈 資 本 計 算 表 和 經(jīng) 具 有 證 券 相 關 業(yè) 務 資 格 的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審 計 的 最 近 1期 財 務 報 表 ; ( 4) 負 責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的
8、情 況 登 記 表 ; ( 5)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人 員 、 風 險 控 制 崗 位 人 員 的 名 單 、 簡 歷 、 證 券 業(yè) 從 業(yè) 資 格 證 書 和 身 份證 明 復 印 件 ; ( 6) 申 請 人 出 具 的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人 員 無 不 良 行 為 記 錄 的 證 明 ; ( 7) 內 部 控 制 和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文 本 及 由 具 有 證 券 相 關 業(yè) 務 資 格 的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出 具 的 內控 評 審 報 告 ; ( 8)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計 劃 書 和 業(yè) 務 操 作 規(guī) 程 ; ( 9)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要 求
9、 提 交 的 其 他 材 料 。 3 其 他 要 求 取 得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資 格 的 證 券 公 司 , 可 以 辦 理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辦 理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務 、 專 項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 除 應 具 備 規(guī) 定 的 條 件 并 取 得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資 格 外 , 還 須 按 照 試行 辦 法 的 規(guī) 定 向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提 出 逐 項 申 請 。 證 券 公 司 設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辦 理 集 合 資產 管 理 業(yè) 務 , 還 應 當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 1) 具 有 健 全
10、 的 法 人 治 理 結 構 、 完 善 的 內 部 控 制 和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 并 得 到 有 效 執(zhí) 行 ; ( 2) 設 立 限 定 性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凈 資 本 不 低 于 人 民 幣 3億 元 , 設 立 非 限 定 性 集 合 資產 管 理 計 劃 的 凈 資 本 不 低 于 人 民 幣 5億 元 ; ( 3) 最 近 1年 不 存 在 挪 用 客 戶 交 易 結 算 資 金 等 客 戶 資 產 的 情 形 ; ( 4)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規(guī) 定 的 其 他 條 件 。 第 二 節(jié)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基 本 要 求 一 、 資 產 管
11、理 業(yè) 務 管 理 的 基 本 原 則 ( 熟 悉 ) 1 守 法 合 規(guī) ; 2 公 平 公 正 ; 3 資 格 管 理 ; 4 約 定 運 作 ; 5 集 中 管 理 ; 6 風 險 控 制 。 二 、 證 券 公 司 辦 理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一 般 規(guī) 定 ( 熟 悉 ) 1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為 單 一 客 戶 辦 理 ) : 接 受 單 個 客 戶 的 資 產 凈 值 不 得 低 于 100萬 元 。 2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為 多 個 客 戶 辦 理 ) : ( 1) 設 立 限 定 性 資 產 業(yè) 務 的 , 單 個 客 戶 資 金
12、量 不 少 于 5萬 元 ; 設 立 非 限 定 性 集 合 資 產 的單 個 客 戶 資 產 不 少 于 10萬 元 ; ( 2) 辦 理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必 須 是 貨 幣 資 金 , 均 等 份 額 , 客 戶 不 得 轉 讓 份 額 ; ( 3) 證 券 公 司 可 以 自 有 資 金 參 與 本 公 司 設 計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不 得 超 過 計 劃 成 立 規(guī)模 的 5%, 不 得 超 過 2億 元 , 參 與 多 個 計 劃 時 不 得 超 過 凈 資 本 的 15%( 不 得 收 回 ) ; ( 4) 可 以 自 己 推 廣 , 也 可
13、委 托 證 券 公 司 的 商 業(yè) 銀 行 代 為 推 廣 ; ( 5) 證 券 公 司 設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 應 當 自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出 具 無 異 議 意 見 或 者 作 出 批準 決 定 之 日 6個 月 內 啟 動 推 廣 工 作 , 并 在 60個 工 作 日 內 完 成 設 立 工 作 并 開 始 投 資 運 作 ; ( 6) 證 券 公 司 進 行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投 資 運 作 , 在 證 券 交 易 所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 應 當 通過 專 用 交 易 單 元 進 行 , 集 合 計 劃 賬 戶 、 專 用 交 易
14、 單 元 應 當 報 證 券 交 易 所 、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機 構及 公 司 住 所 地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派 出 機 構 備 案 , 所 管 理 的 資 產 中 證 券 不 得 用 于 回 購 ; ( 7) 所 管 理 的 客 戶 資 產 投 資 一 家 公 司 的 證 券 , 按 證 券 面 值 計 算 , 不 得 超 過 證 券 總 量 的10%;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不 得 超 過 本 計 劃 資 產 的 凈 值 的 10%。 三 、 客 戶 資 產 托 管 ( 熟 悉 ) 1 定 義 客 戶 資 產 托 管 , 是 指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根 據(jù) 證 券 公 司
15、、 客 戶 的 委 托 , 對 客 戶 的 資 產 進 行 保 管 ,辦 理 資 金 收 付 事 項 、 監(jiān) 督 證 券 公 司 投 資 行 為 等 。 證 券 公 司 、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應 當 為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單 獨 開 立 證 券 賬 戶 和 資 金 賬 戶 。 資 金賬 戶 名 稱 應 當 是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名 稱 ” 。 證 券 賬 戶 名 稱 應 當 是 “ 證 券 公 司 名 稱 資 產 托管 機 構 名 稱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名 稱 ” 。 2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的 職 責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辦 理 集
16、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資 產 托 管 業(yè) 務 應 當 履 行 下 列 職 責 : ( 1) 安 全 保 管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資 產 ; ( 2) 執(zhí) 行 證 券 公 司 的 投 資 或 者 清 算 指 令 , 并 負 責 辦 理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資 產 運 營 中 的 資 金 往 來 ; ( 3) 監(jiān) 督 證 券 公 司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經(jīng) 營 運 作 , 發(fā) 現(xiàn) 證 券 公 司 的 投 資 或 清 算 指 令 違 反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的 規(guī) 定 或 者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約 定 的 ,
17、 應 當 要 求 改 正 ; 未 能 改正 的 , 應 當 拒 絕 執(zhí) 行 , 并 向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報 告 ; ( 4) 出 具 資 產 托 管 報 告 ; ( 5)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約 定 的 其 他 事 項 。 第 三 節(jié)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一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基 本 原 則 ( 熟 悉 ) 1 公 平 公 正 , 誠 實 守 信 ; 2 健 全 制 度 , 規(guī) 范 運 作 ; 3 投 資 風 險 , 客 戶 自 擔 。 二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運 作 的 基 本 規(guī) 范 ( 熟 悉 ) 1 客 戶 準 入 及
18、委 托 標 準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客 戶 應 當 是 符 合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和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規(guī) 定 的 自 然 人 、 法 人 或者 依 法 成 立 的 其 他 組 織 。 證 券 公 司 不 得 接 受 本 公 司 董 事 、 監(jiān) 事 、 從 業(yè) 人 員 及 其 配 偶 成 為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客 戶 。 2 盡 職 調 查 及 風 險 揭 示 ( 1) 證 券 公 司 開 展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應 當 按 照 有 關 規(guī) 則 , 了 解 客 戶 身 份 、 財 產 與 收 入狀 況 、 證 券 投 資 經(jīng) 驗 、 風 險
19、 認 知 與 承 受 能 力 和 投 資 偏 好 等 , 并 獲 取 相 關 信 息 和 資 料 。 ( 2)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以 書 面 和 電 子 方 式 對 盡 職 調 查 獲 取 的 相 關 信 息 和 資 料 , 予 以 詳 細 記 載 、妥 善 保 存 。 ( 3) 客 戶 應 當 如 實 披 露 或 者 提 供 相 關 信 息 、 資 料 , 并 在 合 同 中 承 諾 信 息 和 資 料 的 真 實 性 。 ( 4)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指 定 專 人 向 客 戶 如 實 披 露 其 業(yè) 務 資 格 , 講 解 有 關 業(yè) 務 規(guī) 則 和 定 向 資 產管 理 合
20、同 的 內 容 。 ( 5)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制 作 風 險 揭 示 書 , 充 分 揭 示 客 戶 參 與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市 場 風險 、 管 理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其 他 風 險 , 以 及 上 述 風 險 的 含 義 、 特 征 、 可 能 引 起 的 后 果 。 3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及 來 源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的 來 源 、 用 途 應 當 合 法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客 戶 應 當 在 合 同 中 對 此 做 出 明確 承 諾 。 4 客 戶 資 產 托 管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應 當 交 由 依 法
21、 可 以 從 事 客 戶 交 易 結 算 資 金 存 管 業(yè) 務 的 商 業(yè) 銀 行 或 者 中 國 證監(jiān) 會 認 可 的 其 他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托 管 。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應 當 按 照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的 規(guī) 定 和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的 約 定 , 履 行 安 全 保 管 客戶 委 托 資 產 、 辦 理 資 金 收 付 事 項 、 監(jiān) 督 證 券 公 司 投 資 行 為 等 職 責 。 5 客 戶 資 產 獨 立 核 算 與 分 賬 管 理 證 券 公 司 開 展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應 當 保 證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與 證 券
22、 公 司 自 有 資 產 相 互 獨 立 ,不 同 客 戶 的 委 托 資 產 相 互 獨 立 , 對 不 同 客 戶 的 委 托 資 產 應 當 獨 立 建 賬 , 獨 立 核 算 , 分 賬 管 理 。 注意,不是統(tǒng)一賬戶 證 券 公 司 、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 第 三 方 存 管 機 構 破 產 或 者 清 算 時 ,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不 屬 于 其 破產 財 產 或 者 清 算 財 產 。 6 客 戶 資 產 管 理 賬 戶 同 一 客 戶 只 能 辦 理 一 個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和 一 個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專 用 證 券
23、 賬戶 。 代 理 客 戶 辦 理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 應 當 由 證 券 公 司 向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機 構 申 請 辦 理 。 證 券 公 司辦 理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時 , 應 當 提 交 證 券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許 可 證 明 、 與 客 戶 簽 訂 的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同 以 及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機 構 規(guī) 定 的 其 他 文 件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自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開 立 之 日 起 3個 交 易 日 內 , 將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報 證 券 交 易 所 備案 。 未 報 備 前 , 不 得 使 用 該 賬
24、戶 進 行 交 易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在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失 效 、 被 撤 銷 、 解 除 或 者 終 止 后 15日 內 , 向 證 券 登 記結 算 機 構 代 為 申 請 注 銷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 或 者 根 據(jù) 客 戶 要 求 , 代 理 客 戶 向 證 券 登 記 機 構 申 請 將專 用 證 券 賬 戶 轉 換 為 普 通 證 券 賬 戶 。 專 用 證 券 賬 戶 注 銷 后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在 3個 交 易 日 內 報 證 券 交 易 所 備 案 。 7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投 資 范 圍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25、 業(yè) 務 的 投 資 范 圍 包 括 股 票 、 債 券 、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央行 票 據(jù) 、 短 期 融 資 券 、 資 產 支 持 證 券 、 金 融 衍 生 品 以 及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認 可 的 其 他 投 資 品 種 。 8 投 資 管 理 情 況 報 告 與 查 詢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依 照 合 同 約 定 的 時 間 和 方 式 , 向 客 戶 提 供 對 賬 單 , 說 明 報 告 期 內 客 戶 委 托資 產 的 配 置 狀 況 、 價 值 變 動 、 交 易 記 錄 等 情 況 。 9 業(yè) 務 檔 案 管 理 證 券
26、 公 司 應 當 建 立 健 全 檔 案 管 理 制 度 , 妥 善 保 管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合 同 、 客 戶 資 料 、交 易 記 錄 等 文 件 、 資 料 和 數(shù) 據(jù) , 保 存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20年 , 任 何 人 不 得 隱 匿 、 偽 造 、 篡 改 或 銷毀 。 三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 熟 悉 ) 證 券 公 司 開 展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應 當 依 據(jù)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 試 行 辦 法 等 規(guī) 定 , 與客 戶 、 托 管 機 構 簽 訂 書 面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 約 定 客
27、戶 、 證 券 公 司 、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的 權 利 義務 。注意,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由客戶、證券公司、資產托管機構共同簽署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應 當 包 括 下 列 基 本 事 項 :(必須記住) 1 客 戶 資 產 的 種 類 和 數(shù) 額 ; 2 投 資 范 圍 、 投 資 限 制 和 投 資 比 例 ; 3 投 資 目 標 和 管 理 期 限 ; 4 客 戶 資 產 的 管 理 方 式 和 管 理 權 限 ; 5 各 類 風 險 揭 示 ; 6 資 產 管 理 信 息 的 提 供 及 查 詢 方 式 ; 7 當 事 人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 8 客 戶 所 持
28、 有 證 券 的 權 利 的 行 使 和 義 務 的 履 行 ; 9 管 理 費 、 托 管 費 、 業(yè) 績 報 酬 等 費 用 的 支 付 標 準 、 計 算 方 法 、 支 付 方 式 和 支 付 時 間 ; 10 與 資 產 管 理 有 關 的 其 他 費 用 的 提 取 、 支 付 方 式 ; 11 合 同 解 除 、 終 止 的 條 件 、 程 序 及 客 戶 資 產 的 清 算 返 還 事 宜 ; 12 違 約 責 任 和 糾 紛 的 解 決 方 式 ; 13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規(guī) 定 的 其 他 事 項 。 四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中 客 戶 所 持 有 證 券
29、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證 券 公 司 開 展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由 客 戶 自 行 行 使 其 所 持 證 券 的 權 利 , 履 行 相 應 的 義 務 ,客 戶 書 面 委 托 證 券 公 司 行 使 權 利 的 除 外 。 五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內 部 控 制 ( 熟 悉 )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內 部 控 制 的 主 要 內 容 包 括 十 個 方 面 : 1 專 門 、 獨 立 的 業(yè) 務 運 作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由 專 門 的 部 門 負 責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做 到 與 證 券 自 營 、 證 券 承
30、銷 與 保 薦 、 證券 經(jīng) 紀 等 業(yè) 務 嚴 格 分 離 、 獨 立 決 策 、 獨 立 運 作 。 2 合 理 、 有 效 的 控 制 措 施 3 獨 立 、 客 觀 的 投 資 研 究 證 券 公 司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研 究 工 作 應 當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必須記住) ( 1) 保 持 獨 立 、 客 觀 ; ( 2) 建 立 嚴 密 的 研 究 工 作 業(yè) 務 流 程 , 運 用 科 學 、 有 效 的 研 究 方 法 ; ( 3) 建 立 和 完 善 投 資 對 象 備 選 庫 制 度 , 建 立 和 維 護 備 選 庫 ; ( 4) 建 立 研 究
31、 與 投 資 決 策 之 間 的 交 流 制 度 , 保 持 交 流 渠 道 暢 通 。 4 科 學 、 嚴 密 的 投 資 決 策 證 券 公 司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投 資 決 策 應 當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 1) 嚴 格 遵 守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和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的 規(guī) 定 , 符 合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約 定 的 投 資目 標 、 投 資 范 圍 和 投 資 限 制 等 要 求 。 ( 2) 健 全 投 資 決 策 授 權 制 度 , 明 確 投 資 權 限 , 嚴 格 遵 守 投 資 限 制 , 防 止 越 權 決 策 。
32、( 3) 具 有 合 理 的 投 資 依 據(jù) , 重 要 投 資 要 有 詳 細 的 研 究 報 告 和 風 險 分 析 支 持 , 并 有 決 策 記錄 。 ( 4) 建 立 有 效 的 投 資 風 險 評 估 與 管 理 制 度 。 ( 5) 建 立 科 學 的 管 理 業(yè) 績 評 價 體 系 , 包 括 是 否 符 合 合 同 約 定 和 決 策 程 序 、 投 資 績 效 歸 屬分 析 等 內 容 。 5 完 善 的 交 易 控 制 體 系 證 券 公 司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應 當 建 立 投 資 交 易 控 制 體 系 , 主 要 內 容 包 括 : ( 1) 建 立
33、投 資 指 令 審 核 制 度 , 保 證 投 資 指 令 符 合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和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的 規(guī) 定 ,符 合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對 投 資 范 圍 、 投 資 策 略 和 投 資 限 制 的 約 定 。 ( 2) 執(zhí) 行 公 平 的 交 易 分 配 制 度 , 公 平 對 待 客 戶 。 ( 3) 建 立 交 易 監(jiān) 測 系 統(tǒng) 、 預 警 系 統(tǒng) 和 反 饋 系 統(tǒng) , 完 善 相 關 的 安 全 設 施 。 ( 4) 建 立 完 善 的 交 易 記 錄 制 度 , 每 日 投 資 組 合 列 表 等 應 當 及 時 核 對 并 存 檔 保 管
34、。 場 外 交 易 、 網(wǎng) 下 申 購 等 特 殊 交 易 , 應 當 根 據(jù) 內 部 控 制 要 求 制 定 相 應 的 流 程 和 規(guī) 則 。 注意,這句話表明“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yè)務可以從事場外交易、網(wǎng)下申購等特殊交易” 6 合 理 的 規(guī) 模 控 制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依 照 證 券 公 司 風 險 控 制 指 標 管 理 的 有 關 規(guī) 定 , 根 據(jù) 自 身 的 管 理 能 力 及 風 險控 制 水 平 , 合 理 控 制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規(guī) 模 。 7 完 備 的 合 規(guī) 檢 查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建 立 完 備 的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35、合 規(guī) 檢 查 制 度 , 對 業(yè) 務 合 法 合 規(guī) 性 進 行 事 前審 查 、 事 中 監(jiān) 控 、 事 后 檢 查 , 發(fā) 現(xiàn) 重 大 問 題 的 , 應 當 及 時 向 公 司 注 冊 地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派 出 機 構報 告 。注意,不是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8 科 學 的 風 險 評 估 9 嚴 格 的 核 算 和 報 告 制 度 10 建 立 授 權 管 理 與 問 責 制 第 四 節(jié)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一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運 作 的 基 本 規(guī) 范 ( 熟 悉 ) 1 內 控 制 度 ( 1) 對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實 行 集 中
36、 統(tǒng) 一 管 理 , 建 立 嚴 格 的 業(yè) 務 隔 離 制 度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實 現(xiàn)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與 證 券 自 營 業(yè) 務 、 證 券 承 銷 業(yè) 務 、 證 券 經(jīng) 紀 業(yè) 務 及 其 他 證 券 業(yè) 務 之 間的 有 效 隔 離 , 防 范 內 幕 交 易 , 避 免 利 益 沖 突 。 同 一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不 得 同 時 分 管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和 自 營 業(yè) 務 , 同 一 人 不 得 兼 任 上 述 兩 類 業(yè)務 的 部 門 負 責 人 , 同 一 投 資 主 辦 人 不 得 同 時 辦 理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和 自 營
37、業(yè) 務 。 ( 2) 建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投 資 主 辦 人 員 制 度 , 投 資 主 辦 人 員 必 須 具 有 3年 以 上 的 證 券自 營 、 資 產 管 理 或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從 業(yè) 經(jīng) 歷 , 不 得 管 理 其 他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不 得 同 時 辦 理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和 自 營 業(yè) 務 。 ( 3) 嚴 格 執(zhí) 行 相 關 會 計 制 度 的 要 求 , 為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建 立 獨 立 完 整 的 賬 戶 、 核 算 、報 告 、 審 計 和 檔 案 管 理 制 度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38、劃 的 會 計 核 算 由 財 務 部 門 專 人 負 責 , 集 合 資 產管 理 計 劃 的 清 算 由 結 算 部 門 負 責 。 2 推 廣 安 排(必須記?。?( 1) 證 券 公 司 可 以 自 行 推 廣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也 可 以 委 托 證 券 公 司 的 客 戶 資 金 存 管 銀行 代 理 推 廣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并 簽 訂 書 面 代 理 推 廣 協(xié) 議 。 ( 2) 證 券 公 司 、 推 廣 機 構 應 當 嚴 格 按 照 經(jīng) 核 準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說 明 書 、 集 合 資 產 管理 合 同 推 廣 集
39、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 3) 嚴 禁 通 過 報 刊 、 電 視 、 廣 播 及 其 他 公 共 媒 體 推 廣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 4) 證 券 公 司 、 推 廣 機 構 應 當 保 證 每 一 份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的 金 額 不 得 低 于 試 行 辦 法 規(guī) 定 的 最 低 金 額 , 并 防 止 客 戶 非 法 匯 集 他 人 資 金 參 與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 5)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推 廣 期 間 , 應 當 由 托 管 銀 行 負 責 托 管 與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推 廣 有關 的
40、 全 部 賬 戶 和 資 金 ; 證 券 公 司 和 推 廣 機 構 應 當 將 推 廣 期 間 客 戶 的 資 金 存 人 在 托 管 銀 行 開 立 的 專 門 賬 戶 。 ( 6)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推 廣 活 動 結 束 后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聘 請 具 有 證 券 相 關 業(yè) 務 資 格 的 會計 師 事 務 所 對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進 行 驗 資 , 并 出 具 驗 資 報 告 。 ( 7) 證 券 公 司 、 托 管 銀 行 及 推 廣 機 構 應 當 明 確 對 客 戶 的 后 續(xù) 服 務 分 工 , 并 建 立 健 全 檔 案管 理 制
41、 度 , 妥 善 保 管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合 同 、 協(xié) 議 、 客 戶 明 細 、 交 易 記 錄 等 文 件 資 料 。 3 投 資 風 險 承 擔 和 證 券 公 司 資 金 參 與 ( 1) 投 資 風 險 承 擔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在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說 明 書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等 有 關 材 料 中 向 投 資 者 進行 明 確 的 風 險 提 示 , 說 明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投 資 風 險 由 投 資 者 承 擔 。 ( 2) 證 券 公 司 資 金 參 與 證 券 公 司 以 自 有 資 金 參
42、與 所 設 立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 應 當 根 據(jù) 公 司 章 程 的 規(guī) 定 , 獲得 公 司 董 事 會 、 股 東 會 或 其 他 內 部 授 權 程 序 的 批 準 , 并 在 計 算 公 司 凈 資 本 時 , 根 據(jù) 投 入 資 金所 承 擔 的 責 任 如 實 扣 減 公 司 凈 資 本 額 。 4 登 記 、 托 管 與 結 算 托 管 機 構 應 當 按 照 試 行 辦 法 的 規(guī) 定 , 為 每 一 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代 理 開 立 專 門 的 資金 賬 戶 , 賬 戶 名 稱 為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名 稱 ; 同 時
43、 , 為 每 一 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在 證 券 登 記結 算 機 構 ( 上 海 、 深 圳 分 公 司 ) 代 理 開 立 專 門 的 證 券 賬 戶 , 證 券 賬 戶 名 稱 為 “ 證 券 公 司 托管 銀 行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名 稱 ” 。 5 席 位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在 證 券 交 易 所 的 投 資 交 易 活 動 , 應 當 通 過 專 用 交 易 單 元 進 行 , 并 向 證券 交 易 所 、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機 構 及 公 司 住 所 地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派 出 機 構 備 案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44、劃 資產 中 的 債 券 , 不 得 用 于 回 購 。 ( 1)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有 關 規(guī) 定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投 資 交 易 活 動 應 當 集 中 在 專 用 賬 戶和 專 用 交 易 單 元 上 進 行 。 單 個 會 員 管 理 的 多 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由 同 一 托 管 機 構 托 管 的 , 可以 共 用 一 個 專 用 交 易 單 元 。 ( 2)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有 關 規(guī) 定 : 會 員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證 券 交 易 活 動 應 當 通 過 自 有 專用 交 易 單 元 進 行 。
45、1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應 當 使 用 1個 專 用 交 易 單 元 ; 單 個 會 員 管 理 的 由 同 一托 管 機 構 托 管 的 所 有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應 當 使 用 同 一 個 專 用 交 易 單 元 。 6 投 資 組 合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在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開 始 投 資 運 作 之 日 起 6個 月 內 , 使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投 資 組 合 比 例 符 合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的 約 定 。 因 證 券 市 場 波 動 、 投 資 對 象 合 并 、 集 合 資 產 管理 計 劃 規(guī) 模
46、 變 動 等 外 部 因 素 致 使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組 合 投 資 比 例 不 符 合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約 定 的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在 10個 工 作 日 內 進 行 調 整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申 購 新 股 , 不 設 申 購 上 限 , 但 所 申 報 的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該 計 劃 的 總 資 產 ,所 申 報 的 數(shù) 量 不 得 超 過 擬 發(fā) 行 股 票 公 司 本 次 發(fā) 行 股 票 的 總 量 。注意,將集合計劃全部資產用于申購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允許的投資事項 7 流 動 性 要 求 ( 1) 證 券 公
47、司 應 當 根 據(jù)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情 況 , 保 持 適 當 比 例 的 現(xiàn) 金 、 到 期 日 在 1年以 內 的 政 府 債 券 或 者 其 他 高 流 動 性 短 期 金 融 工 具 , 以 備 支 付 客 戶 的 分 紅 或 退 出 款 項 ; ( 2)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應 當 按 照 公 平 、 合 理 、 公 開 的 原 則 , 對 巨 額 退 出 和 連 續(xù) 巨 額 退 出的 認 定 標 準 、 退 出 順 序 、 退 出 價 格 確 定 、 退 出 款 項 支 付 、 告 知 客 戶 方 式 , 以 及 單 個 客 戶 大 額退 出 的 預
48、 約 申 請 等 事 宜 作 出 明 確 約 定 ; ( 3) 證 券 公 司 及 其 代 理 推 廣 機 構 不 得 為 客 戶 辦 理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的 轉 讓 事 宜 , 但 法 律 、行 政 法 規(guī) 另 有 規(guī) 定 的 除 外 。 8 信 息 披 露 與 報 告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開 始 投 資 運 作 后 , 證 券 公 司 、 托 管 銀 行 應 當 至 少 每 3個 月 向 客 戶 提 供 一次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管 理 報 告 和 托 管 報 告 , 并 報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及 注 冊 地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派 出 機 構
49、備 案 。 根 據(jù)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的 規(guī) 定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存 續(xù) 期 屆 滿 展 期 、 解 散 或 終 止 的 , 應 在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批 復 同 意 后 5個 工 作 日 內 通 過 會 籍 辦 理 系 統(tǒng) 向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報 備 。 9 費 用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推 廣 期 間 的 費 用 , 不 得 從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資 產 中 列 支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運 作 期 間 發(fā) 生 的 費 用 , 可 以 在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中 列 支 , 但 應 當 在 集合 資
50、 產 管 理 合 同 中 作 出 明 確 的 約 定 。 二 、 設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備 案 與 批 準 程 序 ( 熟 悉 ) 1 申 報 證 券 公 司 申 請 設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應 當 按 規(guī) 定 的 內 容 與 格 式 制 作 備 案 材 料 或 申 請 材料 , 并 聘 請 律 師 事 務 所 對 擬 設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合 規(guī) 性 和 申 報 材 料 的 真 實 性 、 準 確 性 、完 整 性 出 具 法 律 意 見 。 上 述 申 報 材 料 一 式 三 份 ( 至 少 一 份 為 原 件 ) , 其 中
51、 報 送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兩份 , 報 送 證 券 公 司 注 冊 地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派 出 機 構 一 份 。注意,報送部門為兩個 申 報 材 料 的 主 要 內 容(必須記?。┌?括 : 申 請 書 ; 計 劃 說 明 書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同 文 本 ; 資 產 托 管 協(xié) 議 及 與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的 聯(lián) 機 聯(lián) 網(wǎng) 測 試 報 告 ; 推 廣 方 案 及 推 廣 代 理 協(xié)議 ; 證 券 公 司 、 代 理 推 廣 機 構 與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機 構 的 聯(lián) 機 聯(lián) 網(wǎng) 測 試 報 告 及 服 務 協(xié) 議 ; 證券 公 司 負 責 集 合 資
52、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 資 產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人 及 投 資 主 辦 人 簽 署 的 承諾 書 ; 法 律 意 見 書 ;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材 料 。 2 受 理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自 收 到 申 報 材 料 后 對 申 報 材 料 的 齊 備 性 進 行 審 查 , 并 書 面 通 知 證 券 公 司 是 否受 理 其 申 請 。 證 券 公 司 已 申 報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尚 在 審 核 期 間 或 者 已 核 準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未 開始 運 作 之 前 ,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53、 暫 不 受 理 其 設 立 新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申 請 。 3 審 核 托 管 機 構 根 據(jù)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出 具 的 批 準 決 定 到 證 券 登 記 結 算 機 構 ( 中 國 結 算 公 司 上 海 、 深圳 分 公 司 ) 開 立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證 券 賬 戶 。 三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說 明 書 ( 熟 悉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說 明 書 應 當 清 晰 地 說 明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特 點 、 投 資 目 標 、 投 資 范圍 、 投 資 組 合 設 計 、 委 托 人 參
54、 與 和 退 出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安 排 、 風 險 揭 示 、 資 產 管 理 事 務的 報 告 和 有 關 信 息 查 詢 等 內 容 , 最 大 限 度 地 披 露 影 響 委 托 人 做 出 委 托 決 定 的 全 部 事 項 , 以 充分 保 護 委 托 人 利 益 , 方 便 委 托 人 做 出 委 托 決 定 。 四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 熟 悉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應 當 對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開 始 運 作 的 條 件 和 日 期 、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的 職責 、 托 管 方 式 與 托 管 費 用
55、、 客 戶 資 產 凈 值 的 估 算 、 投 資 收 益 的 確 認 與 分 派 等 事 項 做 出 約 定 ,應 當 對 客 戶 參 與 和 退 出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時 間 、 方 式 、 價 格 、 程 序 等 事 項 做 出 明 確 約 定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由 證 券 公 司 、 資 產 托 管 機 構 與 單 個 客 戶 三 方 簽 署 。 在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中 , 管 理 人 承 諾 以 誠 實 信 用 、 謹 慎 勤 勉 的 原 則 管 理 和 運 用 本 集 合 計劃 資 產 , 但 不 保 證 本 集 合 計 劃 一 定
56、 盈 利 , 也 不 保 證 最 低 收 益 。 托 管 人 承 諾 以 誠 實 信 用 、 謹 慎勤 勉 的 原 則 履 行 托 管 職 責 , 保 護 集 合 計 劃 資 產 的 安 全 , 但 不 保 證 本 集 合 計 劃 資 產 投 資 不 受 損失 , 不 保 證 最 低 收 益 。 五 、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中 證 券 公 司 及 客 戶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 熟 悉 ) 證 券 公 司 辦 理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由 證 券 公 司 代 表 客 戶 行 使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所 擁 有 證券 的 權 利 , 履 行 相 應 的
57、義 務 。 證 券 公 司 與 客 戶 之 間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應 在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及 合同 中 約 定 。 1 客 戶 的 權 利(必須記?。?( 1) 除 合 同 另 有 規(guī) 定 外 , 按 投 入 資 金 占 集 合 資 產 計 劃 資 產 凈 值 的 比 例 分 享 投 資 收 益 ; ( 2) 根 據(jù)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的 約 定 , 參 與 和 退 出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 3) 知 情 的 權 利 。 證 券 公 司 、 托 管 機 構 應 當 至 少 每 3個 月 向 客 戶 提 供 一 次 準 確 、 完 整 的
58、資 產 管 理 報 告 、 資 產托 管 報 告 , 對 報 告 期 內 客 戶 資 產 的 配 置 狀 況 、 價 值 變 動 情 況 等 作 出 詳 細 說 明 ; 證 券 公 司 發(fā) 生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約 定 的 、 可 能 影 響 客 戶 利 益 的 重 大 事 項 時 , 應 當 及 時 告 知 客 戶 。 同 時 , 證券 公 司 、 托 管 機 構 應 當 保 證 客 戶 能 夠 按 照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約 定 的 時 間 和 方 式 , 至 少 每 周 披露 一 次 集 合 計 劃 份 額 凈 值 。 2 客 戶 的 義 務(必須記住): (
59、1) 按 合 同 約 定 承 擔 投 資 風 險 ; ( 2) 保 證 委 托 資 產 來 源 及 用 途 的 合 法 性 ; ( 3) 不 得 非 法 匯 集 他 人 資 金 參 與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 4) 不 得 轉 讓 有 關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或 所 持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的 份 額 ; ( 5) 按 照 合 同 的 約 定 支 付 管 理 費 、 托 管 費 及 其 他 費 用 。 第 五 節(jié)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禁 止 行 為 與 風 險 控 制 一 、 證 券 公 司 開 展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所 禁 止 的 行 為
60、 ( 熟 悉 )(17條禁止行為必須記住) 1 挪 用 客 戶 資 產 ; 2 利 用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進 行 內 幕 交 易 、 操 縱 證 券 價 格 ; 3 未 經(jīng) 客 戶 允 許 , 將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用 于 融 資 或 者 擔 保 , 將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劃 資 產 用 于 資 金 拆 借 、 貸 款 、 抵 押 融 資 或 者 對 外 擔 保 等 用 途 ; 4 將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資 產 用 于 可 能 承 擔 無 限 責 任 的 投 資 ; 5 對 客 戶 投 資 收 益 或 者 賠 償 投 資 損 失 做 出
61、 承 諾 ; 6 以 轉 移 資 產 管 理 賬 戶 收 益 或 者 虧 損 為 目 的 , 在 自 營 賬 戶 與 資 產 管 理 賬 戶 之 間 或 者 不 同的 資 產 管 理 賬 戶 之 間 進 行 買 賣 , 損 害 客 戶 的 利 益 ; 7 自 營 業(yè) 務 搶 先 于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進 行 交 易 , 損 害 客 戶 的 利 益 ; 8 利 用 虛 假 或 者 誤 導 信 息 、 商 業(yè) 賄 賂 或 者 不 正 當 競 爭 行 為 等 誤 導 、 誘 導 客 戶 ; 9 通 過 報 刊 、 電 視 、 廣 播 、 互 聯(lián) 網(wǎng) 和 其 他 公 共 媒 體 公 開 推 介
62、具 體 的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方案 和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計 劃 ; 10 以 獲 取 傭 金 或 者 其 他 利 益 為 目 的 , 用 客 戶 資 產 進 行 不 必 要 的 證 券 交 易 ; 11 將 證 券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與 證 券 公 司 其 他 業(yè) 務 混 合 操 作 ; 12 接 受 單 一 客 戶 委 托 資 產 凈 值 低 于 規(guī) 定 的 最 低 限 額 ; 13 接 受 來 源 不 當 的 資 產 從 事 洗 錢 活 動 ; 14 以 自 有 資 金 參 與 本 公 司 開 展 的 定 向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15 同 一 高 級 管
63、 理 人 員 同 時 分 管 證 券 資 產 管 理 和 證 券 自 營 業(yè) 務 ; 16 以 簽 訂 補 充 協(xié) 議 等 方 式 , 掩 蓋 非 法 目 的 或 者 規(guī) 避 監(jiān) 管 要 求 ; 17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和 中 國 證 監(jiān) 會 規(guī) 定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為 。 二 、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風 險 及 其 控 制 ( 熟 悉 ) 1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風 險(四種風險必須記?。?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風 險 種 類 和 表 現(xiàn) 形 式 與 自 營 業(yè) 務 的 風 險 基 本 相 似 。表 7-1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的 風 險 分 類
64、及 定 義風 險 名 稱 定 義合 規(guī) 風 險 主 要 是 指 證 券 公 司 在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中 違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規(guī) 和 監(jiān) 管 部 門規(guī) 章 及 規(guī) 范 性 文 件 、 行 業(yè) 規(guī) 范 和 自 律 規(guī) 則 等 行 為 , 可 能 使 證 券 公 司 受到 法 律 制 裁 、 被 采 取 監(jiān) 管 措 施 、 遭 受 財 產 損 失 或 聲 譽 損 失 的 風 險市 場 風 險 是 指 因 不 可 預 見 和 控 制 的 因 素 導 致 市 場 波 動 , 造 成 證 券 公 司 管 理 的 客戶 資 產 虧 損 ( 這 是 證 券 公 司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65、運 作 中 面 臨 的 主 要 風 險 )經(jīng) 營 風 險 是 指 證 券 公 司 在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中 投 資 決 策 或 操 作 失 誤 而 使 管 理 的 客 戶資 產 受 到 損 失 管 理 風 險 是 指 證 券 公 司 在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中 由 于 管 理 不 善 、 違 規(guī) 操 作 而 導 致 管 理的 客 戶 資 產 損 失 、 違 約 或 與 客 戶 發(fā) 生 糾 紛 等 , 可 能 承 擔 賠 償 責 任 而 使證 券 公 司 受 到 損 失 2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風 險 的 控 制 ( 1) 證 券 公 司 開 展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 應 當
66、 在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中 明 確 規(guī) 定 , 由 客 戶 自 行 承 擔 投資 風 險 。 ( 2)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按 照 經(jīng) 核 準 的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和 推 廣 代 理 協(xié) 議 的 約 定 推 廣 集 合 計 劃 ,指 定 專 人 向 客 戶 如 實 披 露 證 券 公 司 的 業(yè) 務 資 格 , 全 面 準 確 地 介 紹 集 合 計 劃 的 產 品 特 點 、 投 資方 向 、 風 險 收 益 特 征 , 講 解 有 關 業(yè) 務 規(guī) 則 、 計 劃 說 明 書 和 集 合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內 容 以 及 客 戶 投資 集 合 計 劃 的 操 作 方 法 , 并 應 當 充 分 揭 示 市 場 風 險 、 證 券 公 司 因 喪 失 資 產 管 理 業(yè) 務 資 格 給 客戶 帶 來 的 法 律 風 險 , 以 及 其 他 投 資 風 險 。 ( 3) 在 簽 訂 資 產 管 理 合 同 之 前 , 證 券 公 司 應 當 了 解 客 戶 身 份 、 財 產 與 收 入 狀 況 、 風 險 承受 能 力 以 及 投 資 偏 好 等 基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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