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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qū)別對待 嚴格管理 確保液化石油氣鋼瓶使用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7月19日發(fā)布的GB5842—2021《液化石油氣鋼瓶》(下稱新標準),2021年2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按照新標準生產制造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面市了。
全國目前使用的、占氣瓶總數(shù)88.85%的、按照原標準(GB5842—1996《液化石油氣鋼瓶》和GB15380—2021《小容積液化石油氣鋼瓶》,下稱原標準)生產制造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達11626.78萬只(《中國特種設備安全》2021年5期刊載《2021年特種設備綜合統(tǒng)計分析》)。按照新標準和原標準
2、生產制造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同時在.上流通使用,為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課題。
我們認為,必須“區(qū)別對待,嚴格管理”,才能確保液化石油氣鋼瓶的使用安全。
1 新、原標準液化石油氣鋼瓶的種類
原標準在”鋼瓶規(guī)格”中列出了YSP-0.5、YSP-2.0、YSP-5.0、YSP-10、YSP-15、YSP-50等6個種類規(guī)格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新標準在“鋼瓶型號的表示方法”中列出了YSP4.7、YSP12、YSP26.2、YSP35.5、YSP118、YSP118-Ⅱ等也是6個種類型號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那么,自2021年2月1日開始。同時在.上流通使用的按照新標準和原標準
3、生產制造的液化石油氣鋼瓶,應該有以上共計12種(以下按阿拉伯數(shù)字編碼.1#-6#為原標準鋼瓶,7#-12#為新標準鋼瓶)。
2 新、原標準對最大充裝重量的規(guī)定
同時在.上流通使用的按照新標準和原標準生產制造的12液化石油氣鋼瓶,各有不同的最大充裝重量,見表1。
表1 序號
鋼瓶型號
公稱容積(L)
最大充裝重量(kg)
1#
YSP-0.5
1.2
O.5
2#
YSP-2.O
4.7
2.O
3#
YSP-5.0
12
5.0
4#
YSP-10
4、
23.5
10
5#
YSP-15
35.5
15
6#
YSP-50
118
50
7#
YSP4.7
4.7
1.9
8#
YSPl2
12.O
5.0
9#
YSP26.2
26.2
11.O
10#
YSP35.5
35.5
14.9
11#
YSPll8
118
49.5
12#
YSP118-Ⅱ
118
49.5
5、
新標準刪除了原標準中公稱容積為1.2L、規(guī)格為YSP-O.5的一種小容積液化石油氣鋼瓶:增加了用于氣化裝置、型號為YSPl18-II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俗稱液相瓶)。新標準中除公稱容積26.2L的一種外,其他不同型號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公稱容積與原標準的公稱容積竅全一致。新標準中不同型號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最大充裝重量,則與原標準基本不相同(僅12L鋼瓶相同)。
液態(tài)液化石油氣主要成分的膨脹系數(shù)比水大得多,由于溫度升高引起的壓力升高(膨脹系數(shù)/壓縮系數(shù))為18.70,而水(膨脹系數(shù)/壓縮系數(shù))僅為2.8。盛裝容器必須留有足夠的氣相空間,容器超量灌裝液態(tài)液化石油氣是非常危險的。對于不同規(guī)
6、格、型號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嚴格按標準控制其最大充裝重量,是每一個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必須認真對待的。這里要特別強調不同規(guī)格、型號的12種新、原液化石油氣鋼瓶具有不同的最大充裝重量!
3 繼續(xù)考核原有液化石油氣鋼瓶的灌裝合格率
對于按原標準生產的液化石油氣鋼瓶,GBl7267—1998《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列出了不同規(guī)格液化石油氣鋼瓶的“重量充裝允許偏差kg”,其實質是灌裝合格標準,“誤差百分比”是筆者計算的結果,見表2。
表2 序號
鋼瓶型號
重量充裝允許偏差工(kg)
誤差百分比(允許偏差/額定量)
1#
YSP—0.5
0.
7、450.05
11.11%
2#
YSP—2.0
1.90.1
5.26%
3#
YSP—5.O
4.8o.2
4.17%
4#
YSP—10
9.50.5
5.26%
5#
YSP—15
14.50.5
3.45%
6#
YSP—50
49.O1.O
2.04%
在重量充裝允許偏差范圍之內的為灌裝合格產品(瓶裝液化石油氣),否則為不合格產品。灌裝合格數(shù)量與灌裝總數(shù)量之比則為灌裝合格率。是灌裝班組和灌裝工生產質量的最主要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