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商檢標準】snt 2209 進出口水產(chǎn)品中有毒生物胺的檢測方法 高效液相色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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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yè)標準 犛犖 /犜 209 — 208 進出口水產(chǎn)品中有毒生物胺的 檢測方法   高效液相色譜法 狅狀犻狉狋犳犲狀犿犪狅犻狅狋犇犻犲犫  犻犿 狆狋狉狅犪狀犱狓犲 犵犮犻狀犲犪狉狊犲犺犲狀狊犿犻犳  狆狋狉狅  — 犎犘犔犆犺狅犱犿狋犲 狔狆 狊狉狋狅犳犮狅犱狌狉 208 1 18 發(fā)布 209 06

2、 01 實施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發(fā) 布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 行   業(yè)   標   準 進出口水產(chǎn)品中有毒生物胺的 檢測方法   高效液相色譜法 SN / T209 — 208  中 國 標 準 出 版 社 出 版 北京復興門外三里河北街 16 號 郵政編碼 :1045 網(wǎng)址 wwws. pcntcn

3、e. 電話 :68523946   68517548 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  開本 801230 1 /16   印張 1   字數(shù) 23 千字 209 年 2 月第一版   209 年 2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數(shù) 1 — 20  書號 : 1506 19472   定價 10 .0 元 /犜 — 208 犛犖 209 前    言    本標準的附錄 A 為資料性附錄 。 本標準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 本標準起草單位 :中華人民共

4、和國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方曉明 、唐毅鋒 、陳迪 、王傳現(xiàn) 、徐向華 。 本標準系首次發(fā)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yè)標準 。 Ⅰ 進出口水產(chǎn)品中有毒生物胺的 檢測方法   高效液相色譜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水產(chǎn)品中有毒生物胺含量的方法 。 本標準適用于蝦肉 、魚肉 、貝

5、肉中苯乙胺 、腐胺 、尸胺 、組胺 、章魚胺 、酪胺和亞精胺的檢測 。 2   測定方法 2 .1   方法提要 試樣中的生物胺用高氯酸溶液提取 ,經(jīng)丹酰氯衍生化 ,用配有紫外檢測器的高效液相色譜進行分離 檢測 ,外標法定量 。 2 .2   試劑和材料 除另有規(guī)定外 ,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 ,水為去離子水 ,配流動相水為超純水 。 2 .2 .1   甲醇 :HPLC 級 。 2 .2 .2   乙腈 :HPLC 級 。 2 .2 .3   丙酮 :HPLC 級 。 2 .2 .4   丹酰氯 :HPLC 級 ,純度 ≥ 90.% 。 2 .

6、2 .5   碳酸氫鈉 。 2 .2 .6   高氯酸 :ρ =167. 2 .2 .7   氫氧化鈉 。 g/ mL 。 2 .2 .8   濃氨水 :25% ~ 28% 。 2 .2 .9   04.mlo / L 高氯酸溶液 :量取 48 mL 高氯酸 (ρ =167. g/ mL ), 用水稀釋到 2L 。 2 .2 .10   2 mlo / L 氫氧化鈉溶液 :稱取 40. g 氫氧化鈉 ,溶于 50 mL 水中 。 2 .2 .1   飽和碳酸氫鈉溶液 。 2 .2

7、.12   10 m g/ mL 丹酰氯溶液 :稱取 020.  g 丹酰氯 ,用 20 mL 丙酮溶解 。 2 .2 .13   標 準 品 : 鹽 酸 苯 乙 胺 (P2hen yhtel yalnemih ydeirolchord ,C 6 H 5 CH 2 CH 2 NH 2 HlC ,CAS : 528156 ,純度 ≥ 98% )、 鹽酸腐胺 ne(ihcsierdPtu yedirolhcord ,NH 2 (CH 2 )4

8、 NH 2 2HlC ,CAS :933 7 ,純度 ≥ 98% )、 鹽 酸 尸 胺 (neiCrhaedavid yedirolchord ,NH 2 (CH 2 )5 NH 2 2HlC ,CAS :7391476 ,純 度 > 980.% )、 鹽酸組胺 (atnemsiHhid ydeirolchord ,C 5 H 9 N 3 2HlC ,CAS :89256 ,純度 ≥ 90.% )、 鹽 酸章 魚 胺 (oOtc

9、 panemih ydeirolchord , HOC 6 H 4 CH (CH 2 NH 2 ) OH HlC ,CAS :80570 , 純 度 ≥ 90.% )、 鹽 酸 酪 胺 (T yarnemih ydeirolchord , HOC 6 H 4 CH 2 CH 2 NH 2 HlC ,CAS :51960 , 純 度 ≥ 90.% )、 鹽酸亞精胺 (S phneiirerdmit 9 ,純度 ≥ 95.% )。 ydeirol

10、chord ,NH 2 (CH 2 )3 NH (CH 2 )4 NH 2 3HlC ,CAS :5034 2 .2 .14   混合標準儲備液 :準確稱取鹽酸苯乙胺 、鹽酸腐胺 、鹽酸尸胺 、鹽酸組胺 、鹽酸章魚胺 、鹽酸酪胺和 鹽酸亞精胺標準品各 0310. g 、3810. g 、2710. g 、610. g 、4210. g 、7210. g 和 6710. g 于 01mL 容量瓶中 , 用水溶解并定容至刻度 ,得到混合標

11、準儲備液 01.m g/ mL 。 此溶液于 0 ℃ ~ 4 ℃ 保存可使用 2 周 。 2 .2 .15   工作標準液 :根據(jù)需要 ,取適量標準儲備液 ,用水稀釋至所需濃度 。 2 .3   儀器和設備 2 .3 .1   高效液相色譜儀 ,配有紫外  可見光檢測器或二極管陣列檢測器 。 1 犛犖 /犜 209 — 208 2 .3 .2   渦旋混合器 。 2 .3 .3   均質機 。 2 .3 .4   有機相濾膜 :045.  μ m 。 2 .3 .5   離心機 :小于等于

12、50r / nmi 。 2 .3 .6   進樣瓶 :10 mL 帶刻度和帶蓋 。 2 .4   測定步驟 2 .4 .1   提取 稱取 20. g (精確至 01. g )樣品于 50 mL 離心管中 ,加入 10 mL 高氯酸溶液 (29. ), 均質 2 nmi , 于 30r / nmi 離心 10nmi ,上層清液移入 25mL 棕色容量瓶中 。 殘渣再用 10mL 高氯酸溶液 (29. ) 提取一次 ,充 分 混 勻 后 , 于 3 0r / nmi 離 心 10 nmi , 上 清 液 合 并 于

13、容 量 瓶 中 , 最 后 用 高 氯 酸 溶 液 (29. )定容至 250. mL 。 取 出 10. mL 移 入 帶 蓋 的 進 樣 瓶 中 , 依 次 加 入 10 μ L 氫 氧 化 鈉 溶 液 (210. )、 30 μ L 飽 和 碳 酸 氫 鈉 溶 液 和 2 mL 丹 酰 氯 溶 液 (22.12. ), 旋 緊 瓶 蓋 , 于 40 ℃ 避 光 反 應 45nmi 。 反應完畢后 ,加入 10 μ L 濃氨水 ,靜置 30nmi ,用乙腈定容到 50.mL ,振蕩混勻 ,取適量的溶 液過有機相針

14、式濾膜 ,供液相色譜測定 。 2 .4 .2   測定 2 .4 .2 .1   液相色譜條件 a )  色譜柱 :C 18 柱 (15039.mm ,5 μ m ), 或相當者 ; b )  柱溫 :23 ℃ ; c )  流動相 :A ,01.mlo 梯度洗脫見表 1 。 / L 乙酸銨 ;B ,水  乙腈 (10+90 )含 表 1   梯度洗脫 01.mlo / L 乙酸銨 。 時間 / nmi A / % B / % 0 45 5 25 5 95 35

15、 5 95 43 45 5 45 45 5 d )  流速 :10.mL / nmi ; e )  進樣量 :10 μ L ; f )  檢測波長 :254nm 。 2 .4 .2 .2   色譜測定 根據(jù)樣液中生物胺的含量情況 ,選定濃度相近的標準工作液 ,標準工作液和樣液中生物胺的響應值 均應在儀器檢測的線性范圍內 。 標準工作液和樣液等體積參插進樣測定 。 在上述色譜條件下 ,標準品 的色譜圖參見附錄 A 。 2 .4 .3   空白實驗 除不加試樣外 ,均按上述測定步驟進行 。 2 .5   結果計算與表述 結果按式

16、(1 )計算 ,計算結果應扣除空白值 。 式中 : 犡 = 犃 犮 犞 犃 s 犿 ……………………………( 1 ) 犡 — 試樣中被測物的殘留量 ,單位為微克每克 (μ g/g ); 2 犛犖 /犜 209 — 208 犃 — 試樣中被測物的色譜峰面積 ; 犃 s — 標準工作液中被測物的色譜峰面積 ; 犮 — 標準工作液中被測物的濃度 ,單位為微克每毫升 (μ g/ mL ); 犞 — 樣液最終定容體積 ,單位為毫升 (mL ); 犿 — 最終樣液所代表的

17、試樣量 ,單位為克 (g )。 3   測定低限和回收率 3 .1   測定低限 腐胺 、亞精胺 、尸胺 、組胺 、酪胺 、章魚胺 、苯乙胺的定量低限為 50 μ g/g 。 3 .2   回收率 3 .2 .1   苯乙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74.% ;相對標準偏差 52.% ; —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2.% ;相對標準偏差 60.%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18.% ;相對標準

18、偏差 68.% 。 3 .2 .2   腐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943.% ;相對標準偏差 79.% ; —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9.% ;相對標準偏差 72.%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42.% ;相對標準偏差 67.% 。 3 .2 .3   尸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943.% ;相對標準偏差 79.% ;

19、—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9.% ;相對標準偏差 72.%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42.% ;相對標準偏差 67.% 。 3 .2 .4   組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8.% ;相對標準偏差 7.% ; —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70.% ;相對標準偏差 64.%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1.% ;相

20、對標準偏差 74.% 。 3 .2 .5   章魚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23.% ;相對標準偏差 6.% ; —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1.% ;相對標準偏差 60.%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78.% ;相對標準偏差 50.% 。 3 .2 .6   酪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64.% ;相對標準偏差 51.% ;

21、 —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1.% ;相對標準偏差 63.%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4.% ;相對標準偏差 61.% 。 3 .2 .7   亞精胺的回收率實驗數(shù)據(jù)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 ;相對標準偏差 64.% ; — 添加濃度在 1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59.% ;相對標準偏差 57.% ; — 添加濃度在 50 μ g/g 時 ,平均回收率為 871

22、.% ;相對標準偏差 4.% 。 3 犛犖 /犜 209 — 208 附   錄   犃 (資料性附錄 ) 標準色譜圖    1 — 苯乙胺 (15.nmi 2 — 腐胺 (126.nmi 3 — 尸胺 (137.nmi 4 — 組胺 (142.nmi 5 — 章魚胺 (154.nmi 6 — 酪胺 (195.nmi 7 — 亞精胺 (209.nmi ); ); ); ); ); ); )。 圖 犃 .1   7 種生物胺標準品衍生

23、物的色譜圖 (10 μ 犵/ 犿犔 ) 4 犛犖 /犜 209 — 208 犲犉狉狅狑犱狉狅 犃狀犲狓犃狊犳狅犻犱狉犪狀犺犱犪狋狊犻犪狀狏狉狅犲犻犿狋犪狀狀犲狓 . 狊犻犜犱狉犪狀犺犱犪狋狊狑狊犪 狆狅狉 狆 狅狊犲犱犫 狔 犪狀犱狊犻狌狀狉犱犲犺犲狋狉犮犺犪 犵狅狀犻狀犻犪狋犪犮犪狊犪狀狋犪犱犻犲犱犻狀犳犿犲犱狉犻犮犪犻犳狅狋狉犮犲 狅狀犻狋犳狅犺犲狋犘犲狅 狆犲犾 ’狊犚犲 狆犮犻犾犳狅狌犫狀犪犻犆犺

24、. 狊犻犜犱狉犪狀犺犱犪狋狊狑狊犪犲犱狋犳犪狉犱犫 狔 犛犺犪狀 犵犻犺犪狉犈狋狀 狔狋狀狊犈犻犐狓 狆狅狀犻狋犲犮犪狀犱狀犲犻狋犙犪狀狉狌犪犅犲犪狌狉狌犳狅犺犲狋犘犲狅 狆犲犾 ’狊 犚犲 狆犮犻犳犾狅狌犫狀犪犻犆犺 . 狀犕犻狉犲犪狋犳狊犪犳犇狅狉犻犱犺狉狀犪狋犱犪狋狊犲狉犪犉犪狀 犵 犪狅犡犻狀犿犻 犺狌犪 . 犵 ,犜犪狀 犵 犲狀犳犻犢 犵 ,犆犺犲狀犻犇 ,犠犪狀 犵 犪狀犆犺犻狌犪狀狓 ,犡狌犪狀 犵 狊犻犜犱狉犪狀犺犱犪狋狊犻犪 狆犾犱狉狅狀犪犱狀犪狋犻狊狉狊狅狊犲犳狅狉狋犲狀

25、 狔狋狀狊犻犲狓 狆狅狀犻狋犲犮犪狀犱 狇狀犲犻狋犪狀狉狌犪 狆狅狉犿犾狌 犵犲犱狋犪狉狅犳犺犲狋 狋犻狊犿狉狋犻犲犳 . 5 犛犖 /犜 209 — 208 狅狀犻狉狋犲犇狀犪狋犿犲犻犳狅狅犻犫 犵犮犻犲狀犪狀犲狊犿犻狉狀狊犺犲犻犳 犻犿 狆狋狉狅犪狀犱犲狓 狆狋狉狅  — 犎犘犔犆 犿犺狋狅犲犱 狔狆 狊狅狉狋犱狌犮狉狅犳 1   犛犮狅

26、狆犲 犜犺犲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狊 狊犲狆犻犺犲犳狋犻犲犮犿犺狋狅犲犱狅犳狀狅犻狉狋犲狀犪狋犱犿犲犻犳狅狅犻犅 犵犮犻犲狀犃狀犲狊犿犻狀犻狉狊犺犲犻犉 狔 狊狅狉犘犱狋狌犮狉狅犳犻犿 狆狋狉狅犪狀犱犲狓 狆狋狉狅犫 狔 犎犘犔犆 犿犺狋狅犲犱 . 狊犻犜犱狉犪狀犺犱犪狋狊犻犪 狆犲犾犪犮犫狅狋犻犺犲狅狋犾狀犻狉狋犲狀犪狋犱犿犲犳犻狅2 狆 犺犲狀 狔犺狋犲犾 狔犪狀犾犲犿犻 狀犲,犻犮狊犲狉犘狋狌 ,狀犲犻犆犪犱犪狏狉犲 ,犪狋狊犻犎 狀犲犿犻 ,狅狋0犮 狆犪狀犲犿犻 ,犜 狔犪狉狀犲犿犻犪狀犱犛

27、狆狀犲狉犻犲狀犱犿犻犿狉 狆 犺狊狊犺,犻狉狅犳犪狀犻犱犾犿犾狊犺犲 狆狋狉狅犪狀犱犲狓 狆狋狉狅 . 2   犕犺狅狋犱犲狅狀犳犻狅狋狉犲狀犪狋犿犱犲犻 2 .1   狋犮犪狉犃狋狊犳犫狅狊犻犺狋犿犺狋狅犲犱 狅犻犅 犵犮犻犲狀犃狀犲狊犿犻狊犲犱狋犻犮犪狉犲狋狓犺狋狑犻 犮狆犱犻狉狅犮犪犾犮犺狉犲 ,犪狀犱犺犲狋狀狊犲犱狋狏犻犪犻狉犱犲犺狋狑犻犱犪狀狊 狔犱犲犻犾狉狅犾犮犺 . 犾犾狀犪犻犉 狔 狋狊犻狉犲狀狋犱犲犿犱犲犻犫 狔 犎犘犔犆犺狋狑犻犝犞狉狅狋犮犲狋犱犲 .犾犱狉犪狀犱狀犪狋狉犈狊犲狋狓犿犺狋

28、狅犲犱狊犻狌狊犲犱 . 2 .2   犚犲犪 犵狊狋犲狀犪狀狊犱犾犪犻犿狉犲狋犪 狊犲狊犾犝狀狉犺犲狊犲狋狅狑犻狊 狑狉犲狋犪 . 犲狆犱犻犳犻 犾犺犲,狋犾犲犪狉犪 犵狋犲狀狌狊犲犱犱狊犺犾狅狌犫犲犾犪狀犪 狔犾犪犮犻狋 犵犪犱犲狉 ,“ 狑狉犲狋犪 犲犱”犾犾狊犻犲犱狋狅犾狊狌犫犻犱 2 .2 .1   犕犾犺犪狀狋狅犲 :犎犘犔犆 犵犪犱犲狉 . 2 .2 .2  犲犾犻狉狋犻犃狅狋狀犮犲 :犎犘犔犆 犵犪犱犲狉 . 2 .2 .3   犃狅狋狀犮犲 :犎犘犔犆 犵犪犱犲狉

29、 . 2 .2 .4   犇犪狀狊 狔犱犲犻犾狉狅犾犮犺 :犎犘犔犆 犵犪犱犲狉 ,狆狋犻狉狌 狔 ≥ 9 .0% . 2 .2 .5   狌犛犻狅犱犿犫犲狉狋狅狀犪犮犻犫 . 2 .2 .6  犮犱犻狉狅犮犪犾犮犺犘狉犲 :ρ =1 .67 犵/ 犿犔 . 2 .2 .7   狌犛犻狅犱犿 犺 狔犲狋犪狉犱 . 2 .2 .8   犃犿犿犪犻狅狀狑狉犲狅狋狉狀犪狋狊 犵狉犲 :25% ~ 28% . 6 犛犖 /犜 209 — 208

30、2 .2 .9   0 .4 犿犾狅 /犔 犮狅狀狆犻犱犻狋狉狌狅犮犪犾狊狅犮犺狉犲 :犿犲狉狊狌犪犲48 犿犔 犮狆犻犱犻狉狅犮犪犾犮犺狉犲 (ρ =1 .67 犵/ 犿犔 ),狏犲犾狊狅犻犱 犺狋狑犻狑狉犲狋犪狅狋2犔 . 2 .2 .10   2 犿犾狅 /犔狌犻狊狅犱犿 犺 狔狅狀犻犲狋犪狋狌狉犱犾狊狅 :狑犻犲 犵 犺4 .0 犵 狌犻狊狅犱犿 犺 狔犲狋犪狉犱 狏犲,犾狊狅犻犱犺狋狑犻50 犿犔 狑狉犲狋犪 . 2 .2 .1  狅狀犻狋狌犪狉犻狊狅狌狋犱犛犿犪狅狀犻犫犲狉狋狅犪

31、狀犮犪狋狌犻犾犫狊狅 . 2 .2 .12   10 犿 犵/ 犿犔犱犪狀狊 狔狅狀犱犻犲犻狋狌犾狉狅犾狊狅犮犺 狅狋狀犲 . :狑犻犲 犵 犺0 .20 犵 犱犪狀狊 狔犱犲犻犾狉狅犾犮犺 狏,犲犾狊狅犻犱犺狋狑犻20 犿犔犮犲犪 2 .2 .13   犱狊狉犪狀犱犪 :犘犺犲2狀 狔犺狋犲犾 狔犪狀犾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犆 6 犎 5 犆犎 2 犆犎 2 犖犎 2 犎犾犆 ,犆犃犛 :528156 ,狆狋犻狉狌 狔 ≥ 98% 狀犲;犻犮犲

32、狊狉犺犻犘狋狌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犖犎 2 (犆犎 2 )4 犖犎 2 2犎犾犆 ,犆犃犛 :7933 ,狆狋犻狉狌 狔 ≥ 98% ;狀犲犻犆犪犱犪狏狉犲 犺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犖犎 2 (犆犎 2 )5 犖犎 2 2犎犾犆 ,犆犃犛 :7391476 ,狆狋犻狉狌 狔 > 98 .0% ;犪狋狀狊犲犿犻犎犺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犆 5 犎 9 犖 3 2犾犎犆

33、 ,犆犃犛 :82965 ,狆狋犻狉狌 狔 ≥ 9 .0% ;狅狋犗犮 狆犪犲狀犿犻犺 犱犲犻狔狉狅犾犺犮狅狉犱 ,犎犗犆 6 犎 4 犆犎 (犆犎 2 犖犎 2 )犗犎 犾犎犆 , 犆犃犛 :80570 ,狆狋犻狉狌 狔 ≥ 9 .0% ;犜 狔犪狉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犎犗犆 6 犎 4 犆犎 2 犆犎 2 犖犎 2 犎犾犆 ,犆犃犛 :51960 , 狆狋犻狉狌 狔 ≥ 9

34、 .0% ;犛 狆犺狀犲犻狉犻犲犱犿狉犻狋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犖犎 2 (犆犎 2 )3 犖犎 (犆犎 2 )4 犖犎 2 3犎犾犆 ,犆犃犛 :95034 ,狆狋犻狉狌 狔 ≥ 9 .5% . 2 .2 .14   狓犕犲犻犱狅犽狋犮狀犻狊犱狉犪狀犱犪狋狌狊犾狊狅 :犾犲狋犃犪狉犮狌 狔 狑犻犲 犵 犺0 .130 犵 犘犺犲2狀 狔犺狋犲犾 狔犪狀犾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0 .183

35、犵狀犲犻犮犺犲狊狉犻犘狋犱狌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0 .172 犵 狀犲犻犆犪犱犪狏犺狉犲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0 .16 犵 犪狋狀狊犲犿犻犎犺犻犱 狔狅狉犱 犱犲犻狉狅犾犮犺 犺犻狉狋 ,0 .124 犵 犗狅狋犮 狔犱犲犻犱狉犪狀狉狅犱犪狋狀犾狊狅犻狉犮犺犱10 犿犔犽狊犪犮狌犾犻犾狏犿狅犳狉狋犲 狆犪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0 .127 犵 犜 狔犪狉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狏犲,犾狊狅犻犱犺狋狑犻狑狉犲狋犪  ,狅犺犲狀狋犻狋犪狉犮狅犳狅狀狋犮犲狀狓犿犻 ,0

36、 .176 犵 犛 狆狀犲狉犻犲犱犿犻 狀犻 犵 狅犽狋犮狅狊狀狊犻犱狉犪狀犱犪狋犲狊狌狉犪犾狊狅1 .0 犿 犵/ 犿犔 .狋犐犱狊犺犾狅狌犫犲犲犱狉狅狋狊狋犪0 ℃ ~ 4 ℃ 狉狅犳狋狑狅 狑犲狊 . 2 .2 .15   犱狉犪狀犱犪犛狋狀犻狑犽狉狅 犵狅狀狊犻狋狌犾狊狅 :狀犻犃犱犮狉犮狅 犵 狅狋狅犺犲狀狋犻狋犪犲狉犮狅狀狋犮犲狀 狇犲犱狉犻狌 ,犺犲狋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狀犻狑犽狉狅 犵 狅狀犻狊狋狌犻犾狊狅 狆犲狉 狆犲犱狉犪狅狉犳犿犺犲狋狅犽狋犮狅狊狀犻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狌犾犫狊狅 狔 狑狉犲狋犪

37、 . 2 .3   犃 狆 狌狊狋犪狉犪狀犱犲 狇犻狌 狆 犿狋犲狀 2 .3 .1   犎犘犔犆犺狋狑犻犝犞狉狅狅犱犻犲犱犪狉狉犪 狔 狉狅狋犲犮狋犱犲 . 2 .3 .2   犲狋狓犞狉狅犲狀狉犱犲犾犫 . 2 .3 .3   犎狅犿狅 犵狉狕犲犻犲狀 . 2 .3 .4   0 .45 μ 犿 狉狅 犵犮犻 狆狉犲狋犾狊犲犺犪犿犻犲犳犿犪狀犲狉犫 . 2 .3 .5  狌犳犻狉犆狋犲狀 犵 犲 :≤ 50狉 / 狀犿犻 . 2 .3 .6   犛犪犿 狆犲犾狀

38、犻 犼狅狀犲犻犾狋犲犮狋犫狋狅 :10 犿犔犺狋犲狑犾犻犪犮狊犪狀犱犮狅狏狉犲 . 7 犛犖 /犜 209 — 208 2 .4   狅狉犮犲犘犱狉狌 2 .4 .1  狅狀犻狋犮犪狉犈狋狓 犠犻犲 犵犺犪犮2 犵 犳狅犲犺狋狊犲狋犪狊犿 狆犲犾 犲狋犪(狅狉狋狌犮犪0 .10 犵 狅)狋狀犻05狌犳犿犻犔狉狋狀犲犮 犵犲狌犫犲狋 ,犱犪01 犿犔0 .4 犿犾狅 /犔 犮狅狀狆犻犱犻狋狉狌狅犮犪犾狊犮狅犺狉犲 犺犲狋狊狌 狆狋犪狀狋狀犪狉犲犾 (2 .2 .9 ), 犺狅犿狅 犵 犲

39、狀狉狅犳2 狀犿犻 狔狉犲狅狋狀犻25 犿犔狅狉犫狑狀犮狌犽犻狊犪犾狏犿狅犾狉狋犲犳 狌犳.犻狉犆狋犲狀 犵 犲狋犪30狉 / 狀犿犻狉狅犳10 狀犿犻 .犜犺犲犱狌犲犻犲狊狉狊犻犲犱狋犮犪狉犲狋狓犺狋狑犻10 犿犔 .狉犲犳犪狀狊犜狉 0 .4 犿犾狅 狆狋犪狀狋狀犾犪狉犲 /犔 犮狅狀狆犻犱犻狋狉狌狅犮犪犾狊犮狅犺狉犲 狔狉犲狀犻犮犽狌狊犪犻犾狏犾狅犿狉狋犳犲 (2 .2 .9 ),狌犳犪狀犱犻狉狋犮犲狀 ,犪狀犱 犲犿犱狉犲狋犲狌犾狏狅犿犲犺狋狑犻 犵 犲狋犪30狉 / 狀犿犻狉狅犳10狀犿犻 犮狆犻犱狉狅犻狀犻犾犮犪犮犺狋狉狌犲犾狊狅

40、.犆狅犿狀犲犻犫犺犲狋狊狌  (2 .2 .9 )狅狋 25 .0 犿犔 .狉犲犳犪狀狊犜狉1 .0 犿犔犳狅犺犲狋犪犫狅狀狏犻狅犲狋狀狋犻狌犾犪狊狅犿 狆犲犾狀犻 犼狅犲狀犻犾狋犲犮狋犺犫狋狅狑犻犮狅狏狉犲 ,犪犱10 μ L umiosdh 犱犪狀狊 狔狅狀犻犱犲犻狋狌犾狉狅犾狊狅犮犺 onyietuardlos (2 .2 .10 ), 30 μ狅狀犻犔狋犪狉狌狋犻狊狅犪狊犱犿狅犫犲狀狉犻狋狅犪狀犮犪狋犻狌犫犾狊狅 (2 .2 .12 ), 犲狉犮狊狑 狌 狆 犺犲狋犪犮  狆 ,狋犮犲犪狉犪狑犪 狔 狅狉犳

41、犿犻犾  犵狋犺狋犪40 ℃ 狉狅犳45 狀犿犻 (2 .2 .1 )犪狀犱2 犿犔 .狉犲狋犃犳 狅犺狀犲犻狋狋犮犲犪狉 犲犾狅狋犻狉狋5 .0 犿犔 狅狀犻狉狋犲狀犪狋犱犿犲犻 ,犪犱10 μ 犔犪犿犿犪犻狅狀狑狉犲狋犪 狅.狀犻狉狋犲犪狋狉犃犫犳犻狏 .  犲犱狉犲狋狅狉,狌犺犾狋狅狀犻犺犲狋犻狋狌犳犾狊狅 (2 .2 .8 ),犪狀犱狋狊狉狅犳30狀犿犻犪狀犱犲犿犱狉犲狋犲狌犾狏狅犿犲犺狋狑犻狅狋狀犮犲犪  犵 犺0 .45 μ 犿 犿犲犿犪狀犲狉犫犪狀犱犲犪犱狉  狔 狉狅犳犎犘犔犆 2 .4

42、 .2   狅狀犻狉狋犇犲狀犪狋犿犲犻 2 .4 .2 .1   犎犘犔犆狅 狆狀犻狋犪狉犲 犵 狅狋狀犮狅犻狀犱 犪 )  狌犆犾犿狅狀 :犆 18 150 犿犿 狓3 .9 犿犿 (犻 .犱 .), 5 μ 犿 犲狕犲犾狆犻犮狊犻狋狉犪 ,狉狅犺犲狋犲 狇狋犲狀犾狏犪犻狌 ; 犫 )  狌犾犮犿狅狀犲狋犿 狆犲狉狌狋犪狉犲 :23 ℃ ; 犮 )  犲犾犕犻狅犫 狆 狊犲犺犪 :犃 :0 .01 犿犾狅 /犔 犪犿犿狌犻狅狀犿犲狋犪狋犮犲犪 ;犲犾犻犅狉狋犻狅狋

43、狀犮犲犪狑狉犲狋犪 (10+90 )狀犻狀犻犪犮狅狋狀 犵 0 .01 犿犾狅 /犔犪犿犿狌犻狅狀犿犲狋犪狋犮犲犪 ,狅犵狀犻狋犲狀狋狌犻狊犲犾犪犱狉犾犲犪犫狋1 ; 犲犾犜犪犫1 —狅狀犻狋犲狀狋狌犻犾犪犱犌狉犲 犻犜犿犲 / 狀犿犻 犃 / % 犅 / % 0 45 5 25 5 95 35 5 95 43 45 5 45 45 5 犱 )  狅犾犉狑犲狋犪狉 :1 .0 犿犔 / 狀犿犻 ; 犲 )  狀犐 犼狅狀犻狋犲犮狌犾狏犿狅狀 :10 μ 犔 ; 犳 )

44、  犠犲狀犾犪狏犲 犵犺狋 :254狀犿 . 8 犛犖 /犜 209 — 208 2 .4 .2 .2   狅狀犻狉狋犇犲狀犪狋犿犲犻 狀犻犃犱犮狉狅 犵 狅狋犺犲狋犪 狆 犻狅狉狅犿狓狀犻犲狋犪狋犪狉犳犮狅狀狋犮犲狀犾犪狀犪 狔犲狋狀犻犪狊犿 狆狅狀犻犲犾狋狌犾狊狅 狋,犲犮犾犺犲狋犲狊犱狉狀犪犱犪狋狊狑犽狉狅 狀犻 犵狅狀犻狋狌犾犺狉狊狋狅犪狑犾犻犲狊犻狉犿 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狀犻狑犽狉狅 狆 狅狀狊犲狊狅狋狋犺犪狋犳狅犪狊犿 狆狅犲狀犻犾狋狌犾狊狅 犵狅狀犻狋狌狀犪犱犾狊狅犪狊犿 狆狅狀犻犲犱狋犾

45、狌狊犺犾狅犾狌狊狅犫犲狀狉狀犻犲犪狀犻犺狉犲狋狑犻犾 .犜犺犲犲狊狉 狆 狅狀狊犲狊犳狅犺犲狋犾犪狀犪 犵 犲犳狅狌狉犺犲狋犿狀狊犻狋犲狀犱犲 狔犲狋狀犻犺犲狋 狅狀犻狋犲犮狋 .犝狀狉犱犲犺犲狋犪犫狅狏犲犎犘犔犆狅 狆狀犻狋犪狉犲 犵狅狀犻狋犮狅犻狀犱 ,狅狉犮犺犿狅狋犪 犵犪狉犿狊犳狅犺犲狋犱狊狉犪狀犱犪狋狊狊犲犲犃狀犲狓犃 . 2 .4 .3   犪狀犽犾狋犅犲狊狋 犜犺犲狅 狆狅狀犻狋犪狉犳犲狅犺犲狋犪狀犽狋狊犾犲狊犫狋犻犺犲狋犪狊犿犲狊犪犺犲狋犫犲犱犻狀狉犻犱犮犲狊犺犲狋犿犺狋狅犲犱狅狀犳犻狅狉狋犲狀犪狋犱犿犲犻 犺

46、犲狋狅狀狅犻狊犿犻犳狅犪狊犿 狆狅狀犻犲犾狋犻犪犱 . ,犫狋狌犺狋狑犻 2 .5  狅狀犻狋犪狀犱犾犮狌犾犆犪犲狓 狆狅狀犻狊犲狊狉狋犳狅犾犲狊狌狉 狅狀犻狋犺犪犲狋犱狌犾狊犲犻犮狌狀犲狊狉犾犻犆犪犺犲狋狋犲狊狋犪狊犿 狆犲犾犫 狔 犎犘犔犆犪狋犱犪 犪狀犽犾狌犲犫犾狏犪犱狊犺犾狅狌犫犲犱狋犮犪狉狅狉狊狌狋犫犳犿犺犲狋狅狀犪犻犫狅狏狋犲犪犾犲狊狌犮犳狌狅狉犾犪犮 狆狅狊狉犮犲狊狅犳狅狀犻犱犮狉犪狅 犵 狅狋犺犲狋狉狅犳犪犿犾狌 . .犜犺犲 犡 = 犃 犮 犞 犃 狊 犿 …

47、………………………… ( 1 ) 犠犲狉犺犲 : 犡 — 犺犲狋犱狌犲犻犲狊狉狋犲犮狀狅狋狀犳狅犮犱犻犗犱犻犪狌犱犽犪犲狊犻犮犪狀犲狊狉犻犺犲狋狋犲狊狋犪狊犿 狆犲犾 ,μ 犵/犵 ; 犃 — 犺犲狋 狆犽犲犪犲犪狉犪犳狅犾犪狀犪 狔犲狋犳狅犺犲狋犪狊犿 狆狅狀犻犲犾狋狌犾狊狅 ; 犃 狊 — 犺犲狋 狆犽犲犪犲犪狉犪犳狅犾犪狀犪 狔犲狋犳狅犺犲狋狅狀犻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狌犾狊狅 ; 犮 — 狅狀犺犻犲狋狋犪狉犳犮狅狀狋犮犲狀犾犪狀犪 狔犲狋狀犻犺犲

48、狋狅狀犻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狌犾狊狅 ,μ 犵/ 犿犔 ; 犞 — 犾犺犲狋狀犪狌犻犾狏犿狅犳犲犳狅犺犲狋犪狊犿 狆狅狀犻犲犾狋狌犾狊狅 ,犿犔 ; 犿 — 犺犲狋犲狊狉犮狉狅 狆狀狅犻狀犱 犵 犪狊犿 狆犲犾狑犻犲 犵狋犺狅狀犻犳狅犾狋狌犺犲狋狀犪犾狊犻狅犳 ,犵 . 3   狋犻犿犔犻狅狀犳犻狅狋狉犲狀犪狋犿犪狀犱犲犻犲犮狅狉狏犲 狔 3 .1   狋犻犿犔犻狅犳狅狀犻狉狋犲狀犪狋犱犿犲犻 犜狋犺犻犲犿犻狅犾犳狅狀犻狉狋犲狀犪狋犱犿犲狊犻犳狅犻犺狋犿犺狋狅犲犱狉狅

49、犳犘犺犲2狀 狔犺狋犲犾 狔犪狀犾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狀犲,犻犮犲狊犺狉犻犘狋狌犱 狔狅狉犱 犱犲犻狉狅犾犮犺 ,狀犲犻犆犪犱犪狏狉犺犲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犪狋狀狊犲犿犻犎犺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犗狅狋犮 狆犪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犜 狔犪狉 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犪狀犱狅狉犮犺犱犛 狆犺狀犲犻狉犻犲犱犿狉犻狋 狔犱犲犻狊狉犻狅犾狅狉犮5犺犱0 μ 犵/犵 . 9 犛犖 /犜 209 — 208 3 .2   犚犲犮狅狏狉犲

50、狔 3 .2 .1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犳狅犘犺犲2狀 狔犺狋犲犾 狔犪狀犾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犐狅狉犮犺犱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78 .4%犱狀犪犚犛犇狊犻5 .2%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2%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0%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

51、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18 .8%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8%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3 .2 .2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狀犲犳狅犻犮犺狊犲狉犻犘狋犱狌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49 .3%犱狀犪犚犛犇狊犻7 .9%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

52、犻8 .9%狀犱犪犚犛犇狊犻7 .2%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48 .2%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7%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3 .2 .3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犳狅狀犲犻犆犪犱犺犪狏狉犲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49 .3%犱狀犪犚犛犇狊犻7 .9% 

53、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8 .9%狀犱犪犚犛犇狊犻7 .2%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48 .2%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7%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3 .2 .4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犳狅犪狋狀狊犲犿犻犎

54、犺犻犱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8%犱狀犪犚犛犇狊犻7 .7%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78 .0%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4%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1%狀犱犪犚犛犇狊犻7 .4%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

55、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3 .2 .5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犳狅犗狅狋犮 狆犪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28 .3%犱狀犪犚犛犇狊犻6 .6%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1%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0%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

56、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78 .8%狀犱犪犚犛犇狊犻5 .0%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1 0 犛犖 /犜 209 — 208 3 .2 .6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犳狅犜 狔犪狉狀犲犿犻犺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68 .4%犱狀犪犚犛犇狊犻5 .1%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

57、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1%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3%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4%狀犱犪犚犛犇狊犻6 .1%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3 .2 .7   犚犲犮狅狏狉犲 狔 犳狅犛 狆犺狀犲犻狉犻犲犱犿狉犻狋 狔犱犲犻狉狅犾狅狉犮犺犱

58、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8 .5%犱狀犪犚犛犇狊犻6 .4%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58 .9%狀犱犪犚犛犇狊犻5 .7%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1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狉狅犳 μ 犵/犵 ; — 犜犲犺犪狉狏犪犲 犵犲狉狅犮狏犲狉 狔狊犻78 .1%狀犱犪犚犛犇狊犻4 .4% 狅狀犻犱犲犳狋犻狅犪狋,0犲狉0犪犺5犳狋犻狀犲犮狅犮狀狑狋狀犲犺

59、狉狅犳 μ 犵/犵 . 犛犖 /犜 209 — 208 犱狉犪狀犱犪犛狋狅狉犮犺犿狅狋犪 犃狀犲狓   犃 狏(狉狅犲犻犳狀犿犻狋犪狀狀犲狓 ) 犵犪狉犿 1 — 犘犺犲狀2 狔犺狋犲犾 狔犪狀犲犾犿犻犺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15.狀犿犻 ); 2 —狀犲犻犺犮狊犲犻狉犱狋犘狌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126.狀犿犻 ); 3 — 狀犲犻犺犆犪犱犪狉狏犻犲犱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137.狀犿犻 );

60、 4 —犪狋狀犲狊犿犻犺犎犻犱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142.狀犿犻 ); 5 — 狅犗狋犮 狆犪狀犲犿犻犺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154.狀犿犻 ); 6 — 犜 狔犪狉狀犲犿犻犺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195.狀犿犻 ); 7 — 犛 狆犺狀犻犲犻狉犲犱犿犻狋 犱犲狔犻狉狅犾狅犮犺狉犱 (209.狀犿犻 )。 犻犉 犵犲狉狌犃1. — 犛犲狏犲狀狅犻犫 犵犮犻犲狀犪狀犲犿犻犱狉犪狀犱犪狋狊狅狉犮犺犿狅狋犪 犵犪狉犿 (10 μ 犵/ 犿犔 ) 犛 犖 2/犜2 0 92 0 0 8 — 書號 :1506 19472 定價 :    10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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