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防范網絡詐騙的法治對策分析研究法學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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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誠信承諾書 1 畢業(yè)論文 2-16 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 2 一、網絡詐騙的特征和類型 3 (一)網絡詐騙的概念和特征 3 (二)網絡詐騙的主要類型 4 二、大學生對網絡詐騙的認知情況 5 (一)法律無法有效規(guī)制網絡詐騙 5 (二)法律不能有效保護網絡詐騙受害者 5 (三)對網絡詐騙嚴重性和危害性認識不足 6 三、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的成因 6 (一)相關法律不夠完善 6 (二)公安機關打擊力度不夠 8 (三)司法程序存在缺陷 8 (四)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制度存在漏洞 10 (五)大學生維權意識薄弱 10 四、大學生網絡防騙的法治對策 11

2、(一)完善防治網絡詐騙的法律規(guī)定 11 (二)加大公安機關打擊力度 12 (三)完善相關司法程序 13 (四)完善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制度 14 (五)增強大學生網絡維權意識 15 參考文獻 16 大學生防范網絡詐騙的法治對策 [摘 要] 網絡技術的日新月異,給高校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但同時也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特別是針對大學生的網絡詐騙問題日益突出。為此,有必要從網絡詐騙的概念、特征以及主要類型入手,剖析當代大學生對網絡詐騙的認知情況以及原因,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完善防治網絡詐騙的法律規(guī)定,加大公安機關打擊力度,完善相關司法程序,完善高

3、校網絡安全教育制度,增強大學生網絡維權意識。 [關鍵詞] 大學生;網絡詐騙;法治對策 [Abstract] The rapid changes of network technology bring great convenience for the study and life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has produced some negative impacts, especially the Internet fraud aiming at the college students, which has

4、become more and more acute.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analyze their cognitive situation of Internet fraud and its reasons in terms of the concept, features and main types of Internet fraud. On the basis of it, combine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to perfect the legal provisions on the preven

5、tion and control of Internet fraud, to increase the crackdown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improve the relevant legal procedures, to improve the education system of network security and to strengthening students' network right-protection awareness.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Internet fraud;

6、 legal countermeasures 2017年1月22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京發(fā)布第3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國網民規(guī)模達7.31億,相當于歐洲人口總量,互聯網普及率達到53.2%。網民中學生群體的規(guī)模最大,占比為25.0%,全國具備大學及本科以上學歷的網民占比11.5%。[1]我國互聯網的快速發(fā)展,標志著網絡逐漸成為人們生存和生活的第二領域。由于大學生對網絡的使用一直走在我國網民的前列,網絡在給大學生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給一些不法分子可趁之機,隨之而來的就是在高校頻發(fā)的網絡詐騙案件。 一、網絡詐騙的特征

7、和類型 (一)網絡詐騙的概念和特征 我們所說的網絡詐騙通常是指刑法上的概念,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采用虛擬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得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2]有學者將詐騙分為傳統(tǒng)意義上物理空間的詐騙和依托互聯網實施的詐騙,即物理詐騙和網絡詐騙,網絡詐騙相比于物理詐騙,其主要特征如下: 1.操作簡單,成本低 在網絡上實施詐騙行為,不法分子不需要掌握高超的網絡技術,只要掌握網絡的基本使用方法;也不需要花巨大代價去購買詐騙所用的道具,有時候在網吧使用電腦或者在家使用手機就可以實施詐騙。而普通詐騙,不法分子通常需要精心設計騙局,有時還需要多個同伙共同配合完成。網絡詐騙操作

8、簡單成本低這一特征促使不法分子放棄傳統(tǒng)詐騙方式,轉而實施“易上手”的網絡詐騙。 2.地域廣,多為異地行騙 傳統(tǒng)的物理詐騙,詐騙行為通常只在某一固定的領域實施,不法分子和受害者也往往位于相同地。只是在案發(fā)后,不法分子會逃竄到各地,或者在各地流竄行騙。而互聯網具有不受地域限制進行信息交換的特性,這也就決定了網絡詐騙所涉及的空間廣泛,通常網絡詐騙的不法分子和受害者位于不同省份,甚至可能位于不同國家。只要有互聯網覆蓋的地方,不法分子就能夠使用網絡實施詐騙。尤其是在互聯網達到全覆蓋的高校,更是這些不法分子目標所在。 3.行為隱蔽,難偵查 網絡詐騙的不法分子在實施詐騙時使用的聊天賬號、游戲賬號都是

9、臨時注冊或者盜取的,對其真實身份的掩蓋度很高。在有些案件中詐騙分子所使用的銀行卡號和手機卡號也是用偽造、盜用或者撿來的身份證注冊的。大學生不能辨別不法分子的真實身份,輕信他人而上當受騙。這就使得在偵查此類案件時,公安機關很難入手和破獲。而傳統(tǒng)的物理詐騙,不法分子的樣貌和身份容易被記住和識別,相比于網絡詐騙,物理詐騙較為容易偵破。 4.受害對象多以大學生為主 傳統(tǒng)的詐騙受害對象多樣,大多以老年人為主。據2016年2月2日臺灣新出爐的一項調查顯示,老年人成為詐騙犯罪主要對象。調查發(fā)現,7成以上老人遇到過詐騙,受騙金額以1萬元(新臺幣)以下的比例最多,占受訪者的65.3%。然而近年來頻發(fā)的網絡詐

10、騙,不法分子把詐騙對象直指青年學生,尤其是大學生。他們普遍使用網絡,是網絡大軍中的主力軍,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強,但卻沒有正確的消費觀念,容易上當受騙。例如,2017年5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警方告破四川首例特大“校園貸”詐騙案,該案涉及全國各地高校20余所,受害學生總人數達210余人,涉及資金高達400余萬元。 (二)網絡詐騙的主要類型 網絡詐騙因其形式各異類型多樣,很難被一一識破。但根據大學生使用網絡的基本情況,筆者歸納出了在高校案發(fā)率極高的網絡詐騙的主要類型。 1.網絡社交詐騙 網絡社交主要是指使用QQ、微信、微博等網絡聊天工具進行交友聊天,分享心情動態(tài)。由于此類社交工具不用

11、實名注冊,大學生容易根據朋友圈或者空間動態(tài),輕信對方的花言巧語,因而被騙。例如,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田福生在QQ交友聊天中謊稱自己是清華及北大的雙碩士和公司CEO,在2011年至2015年四年間與15名女大學生見面并確立戀愛關系,騙取其中8人35.4萬元。此外,這類社交工具的安全性也較低,不法分子通常使用盜號軟件,盜取他人賬號密碼,以借錢為理由向其好友行騙。 2.網購木馬詐騙 大學生喜歡網購,但在不經意間也會陷入不法分子網購詐騙的圈套。網購詐騙通常表現為網購木馬詐騙,其主要流程如下:商家與消費者在網購平臺交流時,會發(fā)送一個標明為商品信息的壓縮文件,其實解壓后是一個木馬病毒,接著消費者進行支

12、付,顯示付款成功。但實際上在交易時木馬創(chuàng)建了一個隱藏的交易單,這個交易單會搶在正常交易之前被提交,[3]最后貨款打到了賣家指定賬戶中,而消費者卻顯示交易失敗。大學生在網購中遇到此類情況,通常以為是銀行或者網購平臺出現了問題,直到他們再也聯系不上賣家后,才發(fā)現被騙。 3.支付刷信譽被騙 大學生由于生活經費有限,支出較高,許多不法分子將目光瞄向需要兼職的大學生群體。網絡兼職詐騙中最常見的騙術就是網購平臺刷單。所謂網購平臺刷單,就是在網絡購物平臺上利用買家購買賣家的商品給好評,然后賣家將貨款和傭金一起返還,而不發(fā)貨。[4]騙子往往先守規(guī)矩的返還幾筆貨款和傭金,博得受害者信任后,大多以刷指定數額

13、為借口再讓大學生進行刷單。當大學生完成指定數額時,發(fā)現早已被對方拉黑,貨款和傭金兩空。 4.網絡游戲詐騙 網絡游戲現在已經成為大學生休閑娛樂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大到大型的電腦網絡游戲,小到手機上的游戲(必須使用移動網絡才能運行),大學生玩家都占多數。有些大學生便陷入了無限升級裝備的深淵,追求虛擬角色的裝備和等級。不法分子在游戲中自稱可以有償幫忙升級游戲裝備,騙取對方賬號密碼,在騙得金錢后又將被騙者原有的游戲裝備售賣一空。還有不法分子在網絡游戲中誘導大學生玩家充值各種點卡和點券,然后以需要充值一定數額解鎖游戲賬號為借口,騙取大學生的錢財。 二、大學生對網絡詐騙的認知情況 為了了解大學生對

14、網絡詐騙的認知情況,筆者編制了《大學生網絡詐騙狀況調查問卷》,并于2017年2月19日開始在“問卷星”網絡平臺上發(fā)布調查問卷,并邀請全國各大高校的同學幫忙完成問卷。截止3月19日,共有293名在校大學生完成了問卷。筆者將調查問卷情況分類統(tǒng)計,并對其進行分析,得出大學生對網絡詐騙的認知情況如下: (一)法律無法有效規(guī)制網絡詐騙 根據問卷調查顯示,大多數調查對象認為法律無法有效規(guī)制網絡詐騙。針對“網絡詐騙在高校案發(fā)率高的主要原因”這一問題的調查中,有40.2%的大學生都選擇了“網絡詐騙不受法律規(guī)范的約束”。面對“是否了解國家關于網絡詐騙犯罪的法律規(guī)定”這一問題時,有79.5%的大學生選擇“不大

15、清楚”,12.3%的大學生選擇“一般了解”,6.1%的大學生選擇了“較為了解”,僅有2.1%的大學生選擇“非常了解”。網絡詐騙案件在高校極高的案發(fā)率與普法宣傳教育和網絡詐騙的立法現狀存在密不可分的關系。一方面,大學生對于網絡詐騙的法律了解不夠,不知道國家對于網絡詐騙的法律規(guī)定,從而導致大學生心中無法;另一方面,法律對于網絡詐騙沒有明確的界定規(guī)定,在運用法律解決網絡詐騙案件的實際操作中,只能依據詐騙罪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罪,很難做到有法可依。兩方面相結合就會導致大學生在被騙后喪失維權動力和維權積極性,影響大學生對網絡詐騙的正確認知,進而無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其合法利益。 (二)法律不能有效保護網絡詐

16、騙受害者 調查問卷所表明的數據顯示,所有被調查的大學生都使用網絡,其中有89.0%的大學生在使用手機或者電腦的過程中遇到過網絡詐騙信息,而上當受騙的人數(無論金額大小)占其中的7.9%。當被問到“被網絡詐騙后是否會采取法律途徑維權”這一問題時,有69.2%的大學生選擇“不會”,有30.8%的大學生選擇“會”。針對“在維權道路不暢的情況下,遇到網絡詐騙并遭致一定損失時的做法”這一問題的調查中,有24.9%的大學生在上當受騙后選擇“忍氣吞聲”,有41.4%的大學生選擇“在社交網絡上公布自己被騙經歷,以免其他人上當”,有28.8%的大學生選擇“花錢買教訓”,僅有4.9%的大學生在受騙后“仍會尋求法

17、律途徑維權”。由此可見,多數大學生在上當受騙后沒有采取維權行動。采取維權行動的大學生,在維權不暢的情況下,往往就不再使用法律手段爭取維權,而是認為法律不能夠有效保護網絡詐騙受騙者的合法權益,從而選擇沉默,最后迫不得已放棄維權。為什么大學生在被騙后會放棄維權,會認為法律不能夠保護他們,這深層次的原因值得探討和研究。 (三)對網絡詐騙嚴重性和危害性認識不足 大學生對網絡詐騙了解不夠全面,對網絡詐騙的嚴重性和危害性過于輕視。在調查過程中,大多數大學生只了解部分網絡詐騙的類型,但是對于其他形式的網絡詐騙以及各類網絡詐騙的主要表現方式和手段卻知之甚少。對于網絡詐騙會造成哪些嚴重的后果,將近90%的大

18、學生只知道會導致個人錢財被騙,卻不知道網絡詐騙還會侵犯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此外,當被問到“是否了解網絡詐騙對生活的危害”這一問題時,有高達52.1%的大學生覺得“無所謂”,選擇“一無所知”的大學生占4.1%,選擇“一般了解”的大學生占23.5%,選擇“非常了解”和“較為了解”的大學生分別占5.1%和15.2%。網絡詐騙的犯罪分子正是因為知道大學生對于網絡詐騙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認識不足,才會如此猖獗地將網絡詐騙的黑手伸向高校里的大學生。 三、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的成因 (一)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法學13(1)吳炯.論文開題報告(4).定

19、稿寫作.doc - _Toc289246439相關法律不夠完善 網絡詐騙作為依托互聯網發(fā)展而興起的新型詐騙方式,正在成為犯罪領域的新勢態(tài),近幾年網絡迅速發(fā)展,逐漸凸顯出網絡詐騙與公民利益和社會安全穩(wěn)定的巨大矛盾。然而,我國專門針對網絡詐騙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還不夠完善,立法沒有及時跟進。因此,相關法律不夠完善是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的原因之一。 1.刑法方面 我國現行法律對于網絡詐騙罪的規(guī)定仍然不夠完善。目前《刑法》針對網絡詐騙的法律條文主要是第266條和第287條,是關于詐騙罪和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guī)定?!缎谭ā返?87條規(guī)定了網絡詐騙的定罪和量刑依照詐騙罪的相關規(guī)定處罰,這種罪

20、名設置不僅在內容上過于簡單,而且形式上也存在著表述不清的缺陷。[5]《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87條中增加了兩個條款,第287條之一主要列舉了利用信息網絡的三種違法行為方式,[6]只有第一種情形涉及到了網絡詐騙;第287條之二是關對網絡犯罪幫助犯的有關規(guī)定,并沒有提到網絡詐騙??梢钥闯觯缎谭ㄐ拚福ň牛冯m然增加了關于網絡犯罪方面的條文,但只是在法條列舉的情形中出現了網絡詐騙,而沒有單條列出。可見針對網絡安全方面的立法,立法者的精力主要集中在網絡安全及其秩序維護上,與之相對應,立法重點主要涉及網絡信息系統(tǒng)安全與管理、網絡信息內容安全與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危害性程序防治以及特定領域信息安全與管理

21、等,[7]在立法上對于網絡詐騙犯罪的規(guī)制仍然具有滯后性。 2016年12月19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是最新關于網絡詐騙犯罪的權威規(guī)范?!兑庖姡?)》主要以列舉的形式突出規(guī)定了電信網絡詐騙加重情節(jié),明確了電信網絡詐騙罪的數額認定和對應的刑罰,同時也對其關聯犯罪、共同犯罪、主觀故意以及管轄和證據方面都做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這一司法解釋內容詳盡、科學合理,反映了司法機關利用法治手段解決社會難題的決心和擔當,值得充分肯定。[8]但是《意見(1)》中關于網絡詐騙罪的規(guī)定多以列舉式為主,在面對新型網絡詐騙

22、案件中,該《意見(1)》往往不能夠有效的適用。現行法律對網絡詐騙罪的有關規(guī)定忽視了網絡詐騙犯罪與詐騙罪之間的區(qū)別,使得網絡詐騙在定罪量刑時仍必須沿用傳統(tǒng)詐騙罪的標準。 2.其他法律方面 對于涉案金額較少不能以《刑法》來調整的網絡詐騙案件,通常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中的規(guī)定作罰款和拘留的行政處罰,但同樣在網絡詐騙的界定上面臨著與刑法相同的問題。此外,對于網絡詐騙不僅定性上存在困難,處罰上也存在問題。由于網絡詐騙難偵查的特點,對于金額較少的網絡詐騙案件公安機關就不能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立案。如果這些案件不能夠及時進行偵查,那么也就無法找到不法分子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罰

23、。對于網絡詐騙的預防和懲處,有時候《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形同虛設,沒有起到防治網絡詐騙的作用。民法方面對于網絡詐騙的救濟途徑就更是少之又少,民法主要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一方面網絡詐騙不法分子和大學生受害者本來就不屬于平等主體,他們之間所產生的財產糾紛根本不能用民法調整;另一方面若根據《侵權責任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網絡詐騙不法分子身份不明,就會出現沒有合適的被告,法院也就無法立案。如果是因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過錯造成了受害者的損失,受害者可以提起網絡服務提供者侵權之訴,但是受害者面臨著舉證等問題,也沒有專門的法律作為依據保護其合法權益。 (二)公安機關打擊力度不夠

24、 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公安機關打擊力度不夠也是其中重要原因。公安機關在打擊網絡詐騙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跨區(qū)域辦案,難偵查。由于網絡詐騙具有異地性、隱蔽性等特征,犯罪嫌疑人與網絡詐騙受害者往往分布在不同城市,甚至不同省份。公安機關跨省市調查取證阻力較大,花費的時間長,并且較難取得進展。此外,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網絡的隱蔽性,常常使用匿名服務器或者中轉服務器,使自己進入的網絡路徑隱蔽,來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9]犯罪嫌疑人還往往利用盜用或者偽造的身份證注冊手機卡和銀行卡,以此逃避公安機關的偵查。 二是沒有設立專門針對網絡犯罪案件的偵查部門。公安機關目前對于網絡

25、詐騙犯罪案件的偵查由刑事偵查部門負責。公安機關內部還設立了網絡監(jiān)察部門,但是它主要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的相關工作。雖然網監(jiān)部門的計算機技術水平較高,但對于網絡詐騙案件的偵查卻不承擔責任。由于刑偵部門還要偵辦其他類型的刑事案件,工作量和工作壓力都十分巨大,在面對自己不擅長的網絡詐騙案件,往往不知從何入手偵查,就有可能出現辦案拖沓的現象。這就會導致網絡詐騙案件偵查速度緩慢,許多網絡詐騙受害者的報案就像石沉大海,再也無從得知案件的偵查進度和偵查結果。 (三)司法程序存在缺陷 司法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適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10]司法機關在檢察和審判的程序

26、中存在缺陷,不僅影響案件的定性和審理,也是造成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的原因。 1.檢察院方面 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在打擊網絡詐騙犯罪的司法程序中,主要承擔審查起訴的工作,即對于公安機關偵查的網絡詐騙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批捕、起訴或者不起訴。由于檢察機關相對于公安機關具有獨立性,檢察機關往往是被動等待公安機關報請偵查結果,再對案件證據和事實進行審查。網絡詐騙案件的證據多以電子數據為主,極易丟失和破壞。在檢察機關不提前主動參與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情況下,容易導致電子數據缺乏證明力或者與其他證據不能相互印證,對于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造成極大的困難。針對這一問題,2016年,最高檢突

27、出打擊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與公安部聯合督導7個重點地區(qū)聯合治理,[11]這些地區(qū)的檢察機關主動作為,積極參與公安機關對于網絡詐騙的偵查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進展。 2.法院方面 在網絡詐騙審理的過程中,有部分問題現在仍然存在著爭議,包括案件管轄的確定、虛擬財產的定性以及電子數據的證明力等。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面對這些問題,往往很難處理和解決。 一是案件管轄的確定?!缎淌略V訟法》第24條對刑事犯罪的管轄作出了規(guī)定,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兑庖姡?)》對于網絡詐騙的管轄更為具體和明確,對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fā)生地和犯罪結果發(fā)生地都做了詳盡的列舉。雖然對于網絡詐騙罪的管轄問題法律和司法解釋作出

28、了詳盡的規(guī)定,但是不難看出,“兩高一部”的司法解釋是想通過拓寬可管轄的法院來加大對網絡詐騙的打擊力度,所以《意見(1)》中規(guī)定了幾十個具有管轄權的犯罪地法院。但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多個法院管轄就會產生管轄糾紛。因為網絡詐騙案件審理較為困難,法院在確定管轄時可能會考慮案件的結案率或者執(zhí)行率,就會出現相互推諉的情況,認為其他犯罪地法院具有最適合的管轄權。 二是虛擬財產問題。在司法實踐中,關于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普遍交易的虛擬財產,如游戲中的貨幣或者裝備等,一般都折算成現實的貨幣數額衡量定罪。但是對于沒有合法交易市場的虛擬財產,如QQ號,具有一定的使用專屬性,并未形成規(guī)模交易市場。[12]在案件審理的過

29、程中涉及這類虛擬財產的認定,往往存在著爭議。有的法官認為對于無法在現實交易中確定數額的虛擬財產不應該作為認定詐騙罪的數額;而有的法官認為雖然有些虛擬財產不能確定具體數額,但是保護虛擬財產是法律發(fā)展的趨勢,在審判過程中應該盡量考慮虛擬財產的地位,對虛擬財產的數額進行合理論證后,作為認定詐騙數額的根據。 三是電子數據的證明力。2012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雖然明確了電子數據的法律地位,但司法程序中尚未形成成熟的電子數據適用經驗。[13]2014年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2)》)對電子數據的運用及其證明力做

30、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意見(1)》中也特意將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判斷作為獨立的一節(jié)加以規(guī)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偵查前,犯罪分子會銷毀相關圖片、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從而造成證據的破壞和丟失?!兑庖姡?)》對這類丟失的電子數據規(guī)定了救濟規(guī)則,規(guī)定可以進行數據恢復,并且要對其作出說明。而在審判過程中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對于電子數據的說明不同法官的信服程度不同。在有些案件中,有的通過技術恢復的電子數據能夠作為定案的依據,有的卻不能。在實際操作中,也沒有固定的證據標準來確定被恢復的電子數據的證明力。 (四)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制度存在漏洞 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的成因之一是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制度在管理體制

31、和教育形式上存在問題。 1.網絡安全教育管理體制不夠健全 高校網絡安全教育管理存在問題,沒有制定科學性和長期性的教育管理體制。隨著網絡詐騙的惡劣影響在高校擴散,許多高校專門成立了網絡安全教育小組,由高校領導作為組長統(tǒng)一部署工作。但是這些小組有的掛靠在學校團委,有的掛靠在信息中心,還有的掛靠在保衛(wèi)處,這就導致了在領導工作的時,只有一個部門發(fā)揮作用,其他部門認為網絡安全教育不在自己的工作職權范圍內,這樣就不能夠在高校形成各部門共同打擊的局面。同時,高校在成立小組時沒有及時制定相關配套的運行章程,導致在人員安排和教育工作等方面出現問題。這必將會制約高校網絡安全教育的正常開展,達不到預期的法律教育

32、效果。此外,網絡安全教育小組內部沒有完善的機構設置,對于宣傳、教育、后勤等工作沒有專門的部門負責,也沒有基本的職能劃分。高校對于網絡安全教育的安排往往由某個領導部門直接將各項工作部署給各二級學院,由各二級學院統(tǒng)一包辦。 2.網絡安全教育形式單一 網絡安全教育制度光有健全的管理體制還不夠,網絡安全教育的形式也是重要的一部分。高校防范網絡詐騙的措施大多以張掛有警示標語的橫幅為主,附加一月一次或者一學期一次的網絡安全教育講座。極少數高校二級學院會定期組織班會學習最新的網絡詐騙實例或者定期在微信、微博公眾號上推送防范網絡詐騙的相關信息。但這些做法的效果仍然是微乎其微,網絡詐騙案件還是在高校頻發(fā)。高

33、校在提高大學生法律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糾正大學生錯誤價值觀的教育工作上存在明顯的不足,并且在教育形式上缺乏創(chuàng)新。普法教育不足,教育形式單一,沒能在大學生剛步入學校時做好正確地引導,并且在大學生活中不斷令其更新防騙知識。 (五)大學生維權意識薄弱 大學生對網絡詐騙的認知情況還與其網絡維權意識有關,正是因為大學生的維權意識薄弱,網絡詐騙不法分子才會繼續(xù)大肆利用網絡在校園行騙。造成大學生的維權意識薄弱的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被騙金額較小無法立案,不能維權 大學生被騙后放棄維權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多數網絡詐騙涉案金額不是很大,少則幾十,多則幾百,沒有達到構成詐騙罪的金額要求,所以公

34、安機關不能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立案偵查。針對小金額的網絡詐騙,大學生也很難根據民法或者行政法來依法維權。對于其他的維權方式,比如,向社會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向律師求助,大學生怕維權麻煩也很難維權成功,所以往往選擇自認倒霉,花錢買教訓。 2.礙于情面,不愿維權 許多大學生愛消費,愛攀比,忽視了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更傾向于在網絡上購買物美價廉的商品,熱衷于在網絡上尋找兼職來彌補自己空缺的生活費。只要他們稍不注意,聽信不法分子“幾十元就可以買名牌”,“簡單操作手機電腦一天就可以賺100元”等誘惑,便會輕易掉入網絡購物詐騙和網絡兼職詐騙的圈套。這些大學生自尊心比較強,又礙于情面,往往不愿朋友知

35、道自己上當受騙,怕被嘲笑。更不愿與家人訴說,怕被責備。所以這些大學生在得知自己上當受騙后,往往不愿維權,也不選擇報警。 3.怕被不法分子報復,不敢維權 許多大學生在網絡上被騙后,收到不法分子的威脅信息。常見的是不法分子利用在詐騙時獲得的受害大學生裸照或者身份信息向其威脅,恐嚇其不能報警,否則將會公開。許多大學生怕自己名譽遭到損失,尤其是那些受害的女大學生,本身就是弱勢群體,在遇到騙子威脅后妥協讓步,不敢維權。更有甚者,苦于不法分子的騷擾,答應與不法分子發(fā)生性行為或者采取極端的行為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些做法使得不法分子更為猖獗,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后果,也使許多案件錯失了維權的最佳時機。 四、大

36、學生網絡防騙的法治對策 針對大學生對網絡詐騙認知存在問題及原因,本文提出了以下防范網絡詐騙的法治對策: (一)完善防治網絡詐騙的法律規(guī)定 針對我國現有的關于網絡詐騙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網絡詐騙的主要特征,借鑒國外防控網絡詐騙的先進立法經驗來完善我國法律中對網絡詐騙立法,不僅有助于打擊犯罪,保護大學生的合法利益,也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健全與發(fā)展。 1.完善刑法關于網絡詐騙的規(guī)定 法律關于網絡詐騙罪的相關規(guī)定看似較為完善,但并沒有解決核心問題,即沒有出臺專門針對網絡犯罪的法律,也沒有具體到網絡詐騙犯罪的界定。法律和司法解釋無法列舉出所有關于網絡詐騙罪的內容,但如果網絡詐騙罪作為一個獨

37、立罪名,在面對新型網絡詐騙案件時,可以對案件的偵查和審判起到指導性作用。所以我們需要根據我國國情并且借鑒國外法律來完善我國立法。一是必須借鑒美國對于互聯網刑事立法的及時性。目前中國、美國和德國是全球受到網絡犯罪威脅的前三名國家。但是美國對于互聯網立法及時重視,最大程度降低法律相對于社會的滯后性。美國從1997年開始制定相關法律,到目前為止,先后出臺了《聯邦計算機系統(tǒng)保護法》等三十余部法律,對一些嚴重的網絡犯罪進行重點打擊。[14]中國對于互聯網犯罪的規(guī)定多以辦法、條例或者司法解釋出現,立法也是在《刑法》條文中體現,并沒有專門制定網絡犯罪的刑事法律。中國在刑事立法上,必須借鑒國外立法現狀,及時制

38、定專門的網絡犯罪刑事法律,納入刑法部門,盡量減少刑法對于網絡犯罪以及網絡詐騙規(guī)制的滯后性。二是完善刑法中關于網絡犯罪以及網絡詐騙罪的規(guī)定。建議增設網絡犯罪一章節(jié),在網絡犯罪章節(jié)中將網絡詐騙罪作為一個新的獨立罪名。深入研究網絡詐騙罪的主體、客體以及主客觀方面,在此基礎上明確規(guī)定網絡詐騙罪的界定和量刑。三是及時制定司法解釋,保證刑法適用。在完善刑法部門對于網絡詐騙罪相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可以根據法律要求和偵查、審查以及審判工作中遇到的實際情況,出臺懲治網絡詐騙犯罪的司法解釋,推動網絡詐騙罪在司法中的具體適用。 2.完善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 對于涉案金額較少不能以刑法

39、來調整的網絡詐騙案件,在保證《治安管理處罰法》能夠對不法分子的網絡詐騙行為進行懲處的同時,還要考慮在行政立法上針對不法分子網絡詐騙行為的預防和懲治中存在的問題,創(chuàng)新防治網絡詐騙的立法形式。比如完善配套的行政法層面上的司法解釋,最大程度的發(fā)揮行政法在打擊網絡詐騙時的作用。在民法上,借鑒日本的相關立法。比如《電子契約法》、《互聯網服務商責任法》等法律。《電子契約法》主要是以契約方式將網絡雙方規(guī)定為平等的主體,并在一方違約情況下,有法律根據以此維權。《互聯網服務商責任法》是規(guī)制互聯網服務商責任的法律,制定類似的法律,可以配合我國的《侵權責任法》的相關條文,更好的保護網絡詐騙受害者的權益。 (二)加

40、大公安機關打擊力度 1.加強各部門合作、跨區(qū)域協作力度 通過各部門合作、跨區(qū)域協作不斷提高打擊網絡詐騙的合力。首先,應該加強公安機關內部不同部門的溝通與合作。目前負責網絡詐騙案件偵查的刑偵部門要與治安、網監(jiān)等部門及時溝通,團結協作,做到案件信息共享,發(fā)揮不同部門在偵查案件方面的各自優(yōu)勢,共同打擊網絡詐騙犯罪。其次,充分利用互聯網通訊技術,實現各地區(qū)協作辦案。網絡詐騙往往涉及全國不同省市,如果案件只由立案地公安機關偵查,在偵查過程中需要跨越不同省份排查或者搜集證據,必將是工作量巨大。然而利用網絡協作平臺,由最先立案的公安機關主偵查,其他地區(qū)公安機關配合偵查,通過各省市區(qū)公安機關聯合行動,可以

41、減少因跨區(qū)域辦案帶來的不便,同時減輕公安機關偵查網絡詐騙案件的工作量。 2.建立涉網案件偵查部門 公安機關的刑事偵查部門主要偵查刑法所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和侵犯財產權利的犯罪,對于網絡詐騙犯罪偵查在專業(yè)技術和技能上都有所欠缺。由此應該整合公安機關內部的網絡監(jiān)管部門,重新建立專門的涉網案件的偵查部門。此外,必須加強對現有網絡警察的專業(yè)技能培訓力度,提高現有公安警察的綜合素質;同時必須加大對于電子警察的招募力度,在公安機關內部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技術又掌握專業(yè)偵查技術的網絡電子警察隊伍,在涉網案件偵查部門打擊網絡犯罪時發(fā)揮作用。所以由專門的涉網案件偵查部門偵辦網絡詐騙案件,不僅能夠解決

42、網絡詐騙在偵查技術上的難題,還能減輕刑偵部門的辦案壓力,大大提高網絡詐騙案件的偵查效率。 (三) 完善相關司法程序 1.檢察院方面 檢察機關應該主動參與案件偵查工作。雖然前述聯合治理行動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但是光靠試點和重點地區(qū)的檢察機關主動參與案件偵查工作是不夠的,打擊網絡詐騙犯罪必須在全國各地營造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全面配合的局面,形成打擊強力。必須在試點治理行動后及時在全國推廣檢察院提前介入網絡詐騙案件工作,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就主動介入,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對于案件的重難點問題提出合理化的檢察建議。這樣才會保證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前提前了解案件事實和證據情況,避免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

43、時因為不了解案情以及對于證據等方面的問題影響案件審查起訴的效率,提高檢察院關于網絡詐騙案件的辦案水平。 2.法院方面 法院也應該積極完善相關程序,確保網絡詐騙案件審理工作順利進行。 一是確定的案件的管轄。針對多個犯罪地法院具有管轄權,而各地法院又相互推諉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應該通過司法解釋來確定案件的管轄,主要體現為確立最方便法院管轄原則。所謂最方便法院管轄原則是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在多個犯罪地法院具有管轄權的情況下,確定一個最便利地的法院作為管轄法院,可以是被害人被騙所在地法院,也可以是網站服務器所在地法院等。在多個具有管轄權法院相互推諉的情況下,以往在司法實踐中是由共同的上級法院

44、來確定案件的管轄。但是上下級法院之間是監(jiān)督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上級法院確定管轄如果是根據具體的管轄制度,才能充分體現監(jiān)督的意義,這也是這一原則設定的更深層次原因。 二是明確虛擬財產的定性。對于在審判過程中虛擬財產認定方面的爭議,一方面要挑選審判網絡詐騙案件經驗豐富、綜合能力較強的法官審理此類案件;另一方面,在法律適用上,要認真研究法律法規(guī)、類似案例和司法解釋,統(tǒng)一案件裁量尺度,確保判決定性準確,程序合法,量刑適當。[15]筆者認為對于虛擬財產,應該將其納入詐騙罪的數額中去,這既是世界司法的走向,也是我們國家處理具體司法案件的需要。對于在現實交易中并沒有形成市場的虛擬財產,應該根據當時

45、虛擬財產交易習慣和物價等實際情況,賦予法官自由裁量權,酌情確定數額,保護網絡詐騙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明確電子數據的證明力。對于電子數據如何能夠作為網絡犯罪案件定案的依據,《意見(1)》和《意見(2)》中規(guī)定了不少條文,可以說較為全面。但是針對通過公安機關利用技術手段恢復的電子數據的證明力,若被告人提出異議,應該再次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偵查機關出具的說明進行核實,更加明確對恢復電子數據說明的科學性和確定性,這樣才能保證法院在法庭調查的過程中,采納被恢復的電子數據。 (四)完善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制度 1.健全網絡安全教育管理體制 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工作想要取得實質性的成效,必須健

46、全網絡安全教育管理體制。第一,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小組的領導權不能只由一個部門行使,網絡安全教育工作必須由高校黨委或者校長辦公室統(tǒng)一部署,再由團委、保衛(wèi)處、信息中心以及其他各部門和高校各二級學院相互配合協作,共同發(fā)揮合力。第二,在成立網絡安全教育小組時,應該及時制定配套的運行章程,對于運行過程中具體人員安排以及教育工作的開展等方面做出明確規(guī)定。同時,也要明確高校網絡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形式,保證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工作能夠順利運行并且有成效。第三,網絡安全教育小組內部應該設立具體部門,明確各部門的職能,確保宣傳、教育、后勤等工作有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 2.創(chuàng)新網絡安全教育形式 針對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形式

47、單一的問題,必須創(chuàng)新網絡安全教育形式。為此,筆者提出三方面的建議。一是網絡安全教育必須以必修課的形式出現。建議高校開設專門的網絡安全教育課程,作為大學生入學必修課,記入大學生學分考核體制,并且以考試的形式檢測大學生對網絡安全及其相關法律的知悉程度和掌握程度。二是落實網絡安全教育班會制度。班主任要發(fā)揮好網絡安全教育帶頭人的作用,在大學生活期間定期并且長期舉行班會普及新型網絡詐騙實例,不斷更新大學生的防騙知識,在網絡安全尤其是網絡詐騙方面做好正確引導。三是用好新媒體工具?!盎ヂ摼W+”時代的到來,采用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模式,更新高校網絡安全教育形式變得尤為重要。建議可以經常利用微博微信QQ,通過線上線

48、下模式,開展新穎的普法活動,調動大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 (五)增強大學生網絡維權意識 打擊網絡詐騙案件如果只靠上述立法機關、偵查機關、司法機關以及高校采取行動,而大學生自身缺乏維權意識,網絡詐騙案件仍然會在高校大范圍的爆發(fā)。只有大學生具備了維權意識,才能采取合法行動保護自己的權利,才能引起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共同發(fā)揮作用。維權意識的培養(yǎng)不僅需要社會和學校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大學生自己采取行動,主動提高自己的維權意識。為此,提出合理的對策來增強大學生的網絡維權意識變得至關重要。第一,建議大學生在課外多閱讀關于法律方面的書籍,加強正義觀念和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此外,也要通過互聯網、電視、報紙等途徑了

49、解關于網絡詐騙的最新法律信息,培養(yǎng)對法律的信仰。第二,大學生在面對網絡中紛繁復雜的誘惑,自身應該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能抱有“天上掉餡餅”的幻想,樹立正確的金錢觀和價值觀,遇到網絡詐騙后及時悔悟并且采取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第三,在學習生活中,多與家人和老師交流,豐富自己的生活閱歷,在被騙后馬上與家長和老師取得聯系,請求他們的幫助。第四,在維權道路不暢的情況下,不能消極放棄,要相信警方,相信法律。在積極等待維權結果的同時,及時擺準心態(tài),不能因為維權不暢而影響自己的學習和生活。 [參考文獻] [1]CNNIC發(fā)布第3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

50、[J].中國信息安全,2017,02:24. [2]郭春濤.網絡詐騙的概念主要表現及犯罪構成研究[J].信息網絡安全,2011,04:61-63. [3]趙帥.網絡時代:“最好”的時代[M].北京:北京工業(yè)大學出版社,2014:56. [4]宋大偉.高校大學生防范網絡詐騙教育[J].武夷學院學報,2015,07:74-78. [5]于沖.網絡犯罪罪名體系的立法完善與發(fā)展思路——從97年刑法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5,04:39-54. [6]李晶.網絡詐騙的刑法規(guī)制完善[D].延邊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6:15. [7]丁大晴.公民網絡監(jiān)督法律機

51、制研究[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3:105. [8]周光權.精準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關聯犯罪[N].人民法院報,2016-12-23:2. [9]武玥.計算機網絡犯罪偵查與法律監(jiān)督[D].華東政法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6:13. [10]范愉,黃娟,彭小龍.司法制度概論:第2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1. [11]王治國.2016年檢察機關批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19345人[N].檢察日報,2017-01-15:2. [12]張孟東.網絡犯罪的特征與刑事司法走向——以深圳市檢察機關辦理的網絡犯罪案件情況為例[J].人民檢察,2014,04:55-58. [13]陳廷,解永照.網絡犯罪案件中電子數據的取證、審查難點及對策思考[J].公安學刊(浙江警察學院學報),2016,03:31-35. [14]彭瑾瑜.網絡犯罪幾個問題研究[D].湖南工業(yè)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5:24. [15]吳曉鋒.涉網絡犯罪審判面臨新挑戰(zhàn)[N].法制日報,2015-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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