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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nèi)蒙古巴市一中高三歷史 巧記中國近代史的不平等條約
清政府被迫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是近代中國半殖民地性質(zhì)的突出表現(xiàn),它們對中國 近代史有著巨大而深遠的影響,也是高考??嫉闹攸c。但這些條約的內(nèi)容易混難記,更易遺 忘。為此,筆者在實踐中采用縮記法、字頭法、諧音法、排比法等方法多管齊下,生動形象, 好記難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 1842 年中英《南京條約》
主要內(nèi)容:①割香港島給英國;②賠款 2100萬銀元;③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
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④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中國須同英國商定。
方法 1:挑選核心詞依次縮記為“割地、賠款、開口岸、協(xié)稅”。
方法2:用字
2、頭法結(jié)和諧音法記為“哥哥賠五(雙)鞋”,解釋:“哥哥”——諧“割” 音,指割地:“賠”——賠款:“五”——五口通商:“(雙)”——輔助記憶,無實義, 下同:“鞋”——諧“協(xié)”音,指協(xié)定關(guān)稅。
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通商口岸名稱的記憶。方法 1:用字頭法記為“廣、
廈、福、寧、上”。方法 2:用諧音法記為“光(廣)下(廈)不(福)能(寧)上”。
二、 1858 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條約》
主要內(nèi)容:①外國公使常駐北京。②增開牛莊(后改營口)、淡水、漢口、南京等十處 為通商口岸。③外國軍艦和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國人可以到中國內(nèi)地游歷、 通商、傳教。⑤清政府賠
3、償英法兩國軍費各 200萬兩,賠償英商損失 200萬兩白銀。
方法 1:挑選核心詞依次縮記為“公使駐京、開十口、外國船、外國人、賠款”。
方法2:用數(shù)字排比法記為“一開二賠三外”,解釋:“一開” ——增開牛莊(后改營口) 淡水、漢口、南京等十處為通商口岸:“二賠”一一軍費、商損兩種賠款,即賠償英法兩國 軍費各200萬兩,賠償英商損失 200萬兩白銀:“三外”——外國公使(進駐北京),外國 船(軍艦和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國人(可以到內(nèi)地游歷、經(jīng)商、傳教)。
三、 1860 年中英、中法《北京條約》
主要內(nèi)容:①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②增開天津為商埠;③割讓九龍司地方一
4、 區(qū)給英國;④準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⑤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萬兩白銀。
方法 1:挑選核心詞依次縮記為“認天約、開天津、割九龍、準華工、增賠款”。
方法 2:用字頭法結(jié)和諧音法記為 “準(許)天天陪酒”,解釋:“準”一一準許英、
法招募華工出國:“天天”一一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增開天津為商埠:“陪”一
—諧“賠”音,指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萬兩白銀:“酒”一一諧“九”音,指割讓
九龍司地方一區(qū)給英國。
四、 1895 年中日《馬關(guān)條約》
主要內(nèi)容:( 1)中國割讓臺灣及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給日本;( 2)
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 3)
5、開放沙市、 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以沿內(nèi)
河駛?cè)胍陨细骺?;?4)允許日本在中國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chǎn)品運銷中國內(nèi)地免收內(nèi)地稅。
方法 1:挑選核心詞依次縮記為 “割地(遼、 臺、澎)、賠款(軍費 2 億兩)、開口岸(沙、 重、蘇、杭)、設廠免稅(口岸設廠,內(nèi)銷免稅)” .
方法 2:用字頭法結(jié)合諧音法記為“哥哥開廠賠兩億兩”,解釋:“哥哥”一一諧“割” 音,指割地:“開”一一開放四處通商口岸:“廠”一一口岸設廠,內(nèi)銷免稅:“賠兩億兩” 一一賠款兩億兩。
五、 1901 年清政府與英、美、俄、德、日、奧、法、意、西、荷、比十一國《辛丑條約》
主要內(nèi)容:( 1)中國賠款白銀四
6、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本息折合九億八千多萬 兩。( 2) 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使館界,界內(nèi)由各國駐兵保護,中國人概不準居住。( 3)拆
毀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臺,準許外國軍隊駐守北京至山海關(guān)鐵路沿線要地。( 4)懲辦義和團
運動中參加反帝斗爭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反帝性質(zhì)的組織,對反帝運動鎮(zhèn) 壓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職,永不敘用。( 5)改總理各國事物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
(6)修訂商約。清政府同意將各條約中通商行船的內(nèi)容加以修訂,以便利帝國主義擴大對中 國的侵略。
方法 1:挑選核心詞依次縮記為“賠款、劃界 、拆炮兵 、懲官民、改總理、修商約”。
方法 2:用字頭
7、法結(jié)合諧音法記為“修使館賠炮兵,改總理懲官民”。解釋:“修”一一 修訂商約:“使館”一一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使館界,界內(nèi)由各國駐兵保護,中國人概不準 居住:“賠”一一中國賠款白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本息折合九億八千多萬兩: “炮兵”一一拆毀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臺,準許外國軍隊駐守北京至 山海關(guān)鐵路沿線要地:
“改總理”一一改總理各國事物衙門為外務部,班列六部之前:“懲官民”一一懲辦義和團 運動中參加反帝斗爭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反帝性質(zhì)的組織,對反帝運動鎮(zhèn) 壓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職,永不敘用。
六、 1915 年中日“二十一條”
主要內(nèi)容:第一號共四條,要求承認日本繼承德
8、國在山東的一切權(quán)益,并加以擴大。第 二號共七條,要求承認日本在南滿和內(nèi)蒙古東部的特殊權(quán)利。日本租借旅順、大連及南滿、 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延長至 99 年。第三號共兩條,要求把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中國不得 自行處理。第四號一條,要求所有中國沿海港灣、島嶼概不租借或割讓給他國。第五號共七 條,要求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為政治、軍事、財政等顧問,中日合辦警政和兵工廠。
用字頭法結(jié)合諧音法記為“內(nèi)東顧問焊警械、舅舅不讓借鋼鐵”。解釋:“內(nèi)東”—— 承認日本在內(nèi)蒙東部、東北南部的特權(quán),日本接管德國在山東的特權(quán):“顧問”——聘日本 人為軍、政、財顧問:“焊警械”一一中日合辦漢(焊)冶萍公司、警政及軍械廠:“不讓 借”——中國沿海的港灣、島嶼不租借或割讓他國:“舅舅鋼鐵”——“舅舅”諧“ 99年”,
“鋼”諧“港”,“鐵”指“鐵路”,即日本延長兩港口(旅順、大連)兩鐵路(安奉、南 滿)的租期為 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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