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商品市場園區(qū)綜合商貿城工程塔機使用專項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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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06-3 慈溪市商品市場園區(qū)綜合商貿城工程 (多塔使用) 專 項 施 工 方 案 編制人: 職務(稱) 審核人: 職務(稱) 審批人: 職務(稱) 方遠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2012 年 7 月25日 目 錄 一、工程概況 3 二、編制依據 3 三、塔吊的選型 3 四、塔吊的平面布置 3 五、塔吊的組裝高度 4 六、群塔首次組裝高度分配方案 5 七、塔吊運行原則 6 八、塔機的操作維護 7 九、塔機沉降、垂直度測定及偏差校正 8 十、使用前的準備 8 十一、塔吊正常作業(yè)安全措施 8 十二、多塔作業(yè)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12 十三、施工塔吊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13 附圖: 1、 塔式起重機平面布置圖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一類公建項目;單體建筑,地上主樓7層,輔房4層,地下1層;框架結構,建筑物最高高度為41.100m,總建筑面積151546.6平方米,地上面積120024.6平方米,地下室一層面積31522.0平方米,占地面積42930平方米。為滿足平面垂直運輸及施工需要,我公司擬在施工現場投入6臺塔吊。 二、編制依據 1、 建筑、結構設計圖紙; 2、《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 3、《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J119-2001); 三、塔吊的選型 根據本工程內建筑物布局情況,應選擇自升式固定塔吊,臂長55m,適宜的最大起重量應滿足或大于6t。 各號位的塔吊選型見表一。 塔吊選型表 表一 號位 1# 2# 3# 4# 5# 6# 部位 13-15/f-h軸 22-23/S-T軸 21-23/F-H軸 11-12/D-F軸 1/01-1/K-L軸 6-8/W-X軸 塔吊 型號 QTZ80 QTZ80 QTZ80 QTZ5510 (QTZ63) QTZ5510 (QTZ63) QTZ5510 (QTZ63) 臂長m 55 55 55 55 55 55 四、塔吊的平面布置 一)應考慮的主要問題 1、建筑物應盡量在塔吊的有效覆蓋范內; 2、對地下車庫施工的影響和服務; 3、本工程的形體特征要不影響塔吊的組裝和拆卸; 4、群塔之間的安全距離,低塔回轉范圍的邊緣到高塔架體不小于2.50m。 二)塔吊的平面布置(見群塔平面布置圖) 五、塔吊的組裝高度 根據本工程建筑物主要參數,滿足施工需要的組塔高度 H=H1+H2+H3+H4 其中: H1—塔機轉盤至塔尖高度,QTZ5510取6.00 m,QTZ80取2.00 m H2—0.00以下,塔架高度取3.35 m H3—0.00以上建筑物高度,其中5#塔吊為24.3m 、1#、2#、3#、4#、6#塔吊為41.1m H4—安全操作高度,取5.00 m 塔吊計算組裝總高度為: 1#塔吊高度為(QTZ80): H=2.00+3.35+41.1+5.0=51.45m 2#塔吊高度為(QTZ80): H=2.00+3.35+41.1+5.0=51.45m 3#塔吊高度為(QTZ80): H=2.00+3.35+41.1+5.0=51.45m 4#塔吊高度為(QTZ5510): H=6.00+3.35+41.1+5.0=55.45m 5#塔吊高度為(QTZ5510): H=6.00+3.35+24.3+5.0=38.65m 6#塔吊高度為(QTZ5510): H=6.00+3.35+41.1+5.0=55.45m QTZ5510和QTZ80型塔吊第一節(jié)長度均為6米,標準節(jié)和加強節(jié)長度均為2.5米。 塔吊實際安裝高度必須>塔吊計算組裝高度 塔吊安裝實際高度為: 1#塔吊高度為: H=6+2.519=53.5m>51.45m 2#塔吊高度為: H=6+2.519=53.5m>51.45m 3#塔吊高度為: H=6.00+2.519=53.5m>51.45m 4#塔吊高度為: H=6+2.520=56m>55.45m 5#塔吊高度為: H=6+2.514=41m>38.65m 6#塔吊高度為: H=6+2.520=56m>55.45m 本工程群塔作業(yè)時,各塔吊覆蓋范圍內相互交叉影響。為避免相互碰撞,高低塔之間應留有≮5 m的安全空間。各塔吊組裝高度由分配所得。 群塔初次組裝高度分配見表二(參考高度); 各塔吊相互交叉關系見表三。 六、群塔首次組裝高度分配方案 群塔首次組裝高度分配方案 表二 塔吊 位號 1# 2# 3# 4# 5# 6# 塔機 型號 QTZ80 QTZ80 QTZ80 QTZ5510 QTZ5510 QTZ5510 36米 √ √ 31米 √ √ 26米 √ √ 21米 注:2#、3#、4#塔吊上方有工地臨時用電輸電線路,電壓為380V,為了保證有效安全距離,三臺塔吊均做臨時用電防護,臨電防護方案另編。其他塔機大臂與輸電線路的水平距離均在安全距離以外。 附表1:在建工程的周邊與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外電線路高壓等級(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5 附表2:起重機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 4 5 6 7 8.5 沿水平方向 1.5 2 3.5 4 6 7 8.5 數據來源: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 JGJ46-2005 群塔交叉影響關系表 表三 塔吊 位號 1# 2# 3# 4# 5# 6# 塔機 型號 QTZ80 QTZ80 QTZ80 QTZ5510 QTZ5510 QTZ5510 1# √ √ 2# √ √ √ 3# √ √ 4# √ √ 5# √ √ 6# √ √ √ 為滿足本工程實際需要和塔吊的技術條件,群塔在施工中期均需進行一次頂升,塔吊均須附墻。各塔吊的頂升高度應綜合考慮塔機自身的技術條件(自由高度限值)和與周圍塔機的關系,統(tǒng)一組織、相互協(xié)調,以滿足頂升前后與相鄰塔機大臂高度均保持≮5m的安全空間。 七、塔吊運行原則 一)低塔讓高塔。低位塔機在轉臂前,應觀察高位塔機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 二)后塔讓先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qū)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qū)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qū)域的塔機。 三)動塔讓靜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qū)域內作業(yè),在一塔機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機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機避讓靜塔機。 四)輕車讓重車。在兩塔機在交叉區(qū)域內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要避讓有荷載塔機。 八、塔機的操作維護 1、機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保養(yǎng)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攀登塔機。 2、塔機的正常工作氣溫為-20--+40℃,風速低于13m/s。 3、塔機每次轉場安裝使用都必須進行空載、靜載實驗、動載實驗;靜載實驗吊重為額定載荷的125%,動載實驗吊重為額定載荷的110%。 4、夜間工作時,除塔機本身自有的照明外,施工現場應備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5、塔吊的操作必須落實三定制度,司機的操作按塔機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處理電氣故障時,須有維修人員兩人以上。 6、塔機應當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傳動部件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應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對連接螺栓,特別是經常振動的零件,應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則必須及時擰緊。 7、檢查和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隙,保證制動靈敏可靠,其間隙在0.5—1mm之間,磨損面上不應有油污等污物。 8、鋼絲繩的維護和保養(yǎng)應嚴格按GB5144-85規(guī)定執(zhí)行,發(fā)現有超過有關規(guī)定,必須立即換新。 9、塔機的各結構、焊縫及有關構件是否有損壞、變形、松動、銹蝕。裂縫,如有問題應及時修復。 10、各電器線路也應定時檢查,發(fā)現有老化、故障、損傷等情況時,應及時修復和保養(yǎng)。 九、塔機沉降、垂直度測定及偏差校正 1、塔機基礎沉降觀測應定期進行,一般為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測定當塔機在獨立高度以內時應半月一次,當安裝附墻后應每月觀測一次(安裝附墻時就要觀測垂直度狀況,以便于附墻的調節(jié))。 2、當塔機出現沉降不均,垂直度偏差超過塔高的1/1000時,應對塔機進行偏差校正,在附墻未設之前,在最低節(jié)與塔機基腳螺栓間墊鋼片校正,校正過程中用高噸位千斤頂頂起塔身,為保證安全,塔身用纜繩四面纜緊,且不能將基腳螺栓拆下來,只能檢動螺栓上的螺母,具體長度根據加墊鋼片的厚度確定,當有多道附墻架設后,塔機的垂直度校正,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通過調節(jié)附墻拉桿的長度來實現。 十、使用前的準備 1、塔吊司機及指揮、司索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指揮; 2、塔吊使用前,必須經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項目部、企業(yè)安全部門、安裝單位、租賃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塔吊操作人員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儀式。 4、按規(guī)定配備4對對講機,其中1個放于辦公室,用于聯絡使用。 5、塔吊驗收后,應落實好塔吊維修保養(yǎng)單位,并簽訂協(xié)議。 十一、塔吊正常作業(yè)安全措施 1、隨時確保各種限位器靈敏可靠,隨時堅固各限位器上的螺母; 2、標準節(jié)、回轉支承等高強度螺栓應每星期定期檢查,并隨時堅固; 3、變幅鋼絲繩、起升鋼絲繩是易損件,應每星期定期檢查鋼絲繩。鋼絲繩經拆卸后重新安裝投入使用前,均應進行一次檢驗。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a、每股鋼絲繩在鋼絲繩直徑6倍的長度范圍內斷絲數超過5根,或鋼絲繩直徑10倍的長度范圍內斷絲數超過10根; b、若斷絲緊靠在一起形成局部聚集; c、鋼絲繩纖維芯損壞或鋼芯(或多層結構中內部部繩股)斷裂而造成徑顯著減小時; d、鋼絲繩明顯不易彎曲; e、鋼絲繩直徑減小比單純是由于鋼絲磨損而引起的要快得多; f、當外層鋼絲磨損量達到其直徑的40%; g、鋼絲繩直徑相對于公稱直徑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斷絲; h、鋼絲繩因腐蝕而表面出現深坑時; i、鋼絲繩內部出現嚴重腐蝕時; j、鋼絲繩出現波浪形變形時,在鋼絲繩直徑25倍的長度范圍內,若變形后的包絡直徑大于或等于公稱直徑的4/3倍時; k、部分鋼絲或鋼絲束背著滑輪槽的一側拱成環(huán)壯,這種變形嚴重時; l、繩徑局部嚴重增大或嚴重減小時; m、嚴重扭結的鋼絲繩或由于機械事故嚴重壓扁時;在外力作用下引起鋼絲繩角度變形的拆變; n、受了特殊熱力作用外表出現可識別顏色時。 4、嚴禁沒有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熟悉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機的性能,應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規(guī)定作業(yè);司機在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當安全裝置顯示或報警時,必須按說明書中有關規(guī)定操作。 5、起吊重物時,嚴禁超載和超風力作業(yè),嚴禁用吊鉤直拉吊掛重物;超吊的重物在整個吊運過程中,不得擺動、旋轉; 6、嚴禁斜拉斜拽、斜吊和拔樁以及起吊不明重量的重物; 7、起吊短碎物料時,必須用強度足夠的網、袋包裝,起碎物料時,物料最少必須捆扎兩處,并用至少兩個吊點吊運,在整個吊運過程中應使物料處于水平狀態(tài);平移起吊重物時,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礙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 8、嚴禁起吊帶人的重物和吊運人員,在作業(yè)中,嚴禁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以及運動件所及區(qū)域做維修、保養(yǎng)、調整等工作; 9、作業(yè)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止作業(yè): (1)、惡劣天氣,如大雨、大雪、大霧,超過允許工作風力等影響安全作業(yè); (2)、出現漏電現象; (3)、鋼絲繩磨損嚴重、扭曲、斷股、打結、出槽、爬繩、亂繩、啃繩,多層纏繞時,各層之間的繩索互相塞擠; (4)、各傳動機構出現異常現象和有異響; (5)、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6)、金屬結構部分發(fā)生變形; (7)、塔機發(fā)生其他防礙作業(yè)及影響安全的故障; 10、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升降及錨固等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作業(yè)證的人員完成且了解塔機的性能。在進行上述作業(yè)時,必須詳盡了解并嚴格按照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程序進行作業(yè),嚴禁對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做任何改動;在安裝和拆卸平衡臂和起重臂時,嚴禁只拆裝一個臂就中斷作業(yè); 11、塔機在升降塔身主弦桿間的距離調整到規(guī)定間隙,并將回轉機構制動,嚴禁起重臂回轉; 12、在升降塔身的過程中,必須有專人仔細注意檢查,認真觀察套架對頂升橫梁和塔身的運動情況,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升降作業(yè)。有下列情況時,不得進行塔身升降作業(yè): (1)作業(yè)高度處的風力起過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2)、在雨、雪、大霧等容易打滑的環(huán)境里;(3)在煙霧熏嗆的環(huán)境里; 13、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手續(xù),當發(fā)現或懷疑塔身異常情況時,交班司機和接班司機必須當面交接,嚴禁交接班司機不接頭或經他人轉告接班司機,并填好當班履歷書及各種記錄; 14、停止作業(yè)時,司機必須松開制動,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并把載重小車開到臂根,將吊鉤升到最高點,吊鉤上嚴禁掛物; 15、司機除對臨時出現的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保養(yǎng),并按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部位、周期和潤滑劑進行潤滑; 16、嚴禁將塔機的各部件與電焊機地線相連; 17、遵照執(zhí)行說明書中的有關其他規(guī)定; 18、所有從事與塔機有關的人員,工作前必須認真閱讀說明書。 19、塔吊使用應定機、定人、專人負責。 20、首吊時,不能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進行試吊,做到慢起鉤,重物離地50cm時稍停,沒有問題時再繼續(xù)起升。 21、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桿下方,防止重物墜落和臂塌落傷人。 22、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信號后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fā)現信號不清,不得隨意操作。 23、每班應有一名司機操作,一名在地面指揮,以免因操作不當發(fā)生事故,每臺塔吊至少配備2名司機。 24、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它工作。 25、禁止做快速回轉,以造成構體就位困難,塔吊過大扭矩和重量的過大離心力,容易發(fā)生危險。 26、接地嚴格按出廠技術文件執(zhí)行,保證接地電阻小于4Ω。 27、機管員應每天檢查塔吊的運行情況,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修。 28、塔機正常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20~40度。 29、司機應聽從專人指揮作業(yè),對其他人員發(fā)布的任何信號,嚴禁盲從。在起吊、落下,越過人頭頂時,應鳴鈴警告。 30、塔吊工作時,嚴禁無關人員上、下塔機,禁止在塔機各個部位亂放工具、雜物。塔身不得設置廣告牌等擋風物,操縱室限載150KG。 31、嚴禁采用自由下落的方式下降吊鉤或重物,當重物降至距就位點1m時,需采用慢就位,起吊重物跨越障礙物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0.5米。 32、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換檔,嚴禁超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有回轉制動器的塔機,不得在未切斷控制器電源時,進行突然制動。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33、作業(yè)完畢,將小車收回最小幅度,吊臂轉到順風向、回轉限位、制動打開,開起升吊鉤頂端2-3mm。各控制器位到零位,切斷總電源,收好工具,鎖好所有門窗。夜間打開紅色障礙燈。 34、塔吊在使用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塔機各種狀況,包括各保險、限位裝置、連接螺栓、銷軸緊固情況、鋼絲繩磨損情況和電器系統(tǒng),一有情況應立即維修或更換,塔吊維修時,應切斷地面總電源,不允許帶電操作。 35、日常應督促保養(yǎng)單位定期對塔吊進行保養(yǎng),塔吊頂升后應另行組織驗收。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備查。 十二、多塔作業(yè)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塔吊升降根據施工情況協(xié)商確定,相鄰塔吊高度按規(guī)范要求相互錯開。 加強對信號指揮人員的管理,各臺塔吊水平交叉,立體多層次的作業(yè)過程中,駕駛員視線有限,有時需要信號傳遞,因此信號指揮員至關重要,必須選派有實際經驗,責任心強,能夠照顧全面的信號指揮人員擔任現場指揮工作。 塔吊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tǒng)一確定功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且要做到專人專用。 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吊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應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 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塔吊起重臂在回轉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huán)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tài),并發(fā)出安全措施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安全清晰。 處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與另一個塔吊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安全距離,處于高位的塔吊(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塔吊鉤垂直距離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小于2M。 十三、施工塔吊應急救援專項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yè)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qū)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huán)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zhàn)狀態(tài);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yōu)先,保護環(huán)境優(yōu)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tǒng)一指揮、高效協(xié)調、持續(xù)改進”的原則。 二、應急策劃 (一)、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fā)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fā)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huán)境影響。 (三) 重大事故(危險)發(fā)展過程及分析 1、塔吊作業(yè)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fā)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guī)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腳手架發(fā)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yè)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 4、施工塔吊操作失誤或失靈。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fā)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fā)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yè)可能發(fā)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huán)境破壞。 (四)突發(fā)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措施 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fā)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fā)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1、 突發(fā)事件、緊急情況及風險分析 根據本工程特點,在辯識、分析評價施工中危險因素和風險的基礎上,確定本工程重大危險因素是高處墜落、觸電事故、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坍塌事故、自然災害等。在工地已采取機電管理、安全管理各種防范措施的基礎上,還需要制定塔吊傾覆的應急方案,具體如下:假設塔吊基礎坍塌時可能傾翻;假設塔吊的力矩限位失靈,塔吊司機違章作業(yè)嚴重超載吊裝,可能造成塔吊傾翻。 2、 突發(fā)事件及風險預防措施 從以上風險情況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響,而且對施工人員的安全造成威脅。為此項目部特制訂如下預防控制措施: a、高處墜落預防控制措施 1)、所有拆裝人員、操作人員和相關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yè)安全知識的教育,新入場職工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并經過培訓后才能上崗。在塔吊拆裝、加高、附著安裝前須對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嚴禁拆裝、操作人員在工作期間飲酒。 3)、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恐高癥,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具。 4)、凡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若作業(yè)點無系安全帶的條件時,應設置必要的安全繩,安全欄桿方便作業(yè)。 5)、塔吊加高時,在地面8米范圍設置警戒線并有專人看管。 6)、塔吊安裝、折除應在白天進行,風力達5級以上時不得作業(yè)。 b、觸電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1)、堅持安全教育,電工持證上崗。 2)、貫徹執(zhí)行三級用電,二級保護措施,采用漏電保護開關,實行一機一閘一漏。 3)、勤檢查。定期對控制線路、主電路進行檢查,對破損部份應及時包扎。 4)、配電箱上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主電纜不允許直接掛在金屬架上,必須掛在絕緣材料上。 5)、塔吊的金屬結構,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主電路絕緣電阻不小于0.5兆歐。 c、機械傷害預防控制措施 1)、機械外露部份,如傳動軸、鏈的原配防護裝置必須安全牢固,性能可靠。 2)、對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設備,使用前必須對限位、限高、主鋼絲繩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保養(yǎng)。 3)、機組操作人員每月根據點檢表內容對設備關鍵部位進行點檢、保養(yǎng)并認真做好保養(yǎng)記錄。交接班當面進行,發(fā)現異常及時排查及時交接,不能處理的要求及時報告,確保設備不帶病運轉。 4)、機械設備的所有安全裝置必須安裝齊全、靈敏、可靠。 5)、在機械設備容易發(fā)生危險的部份要有醒目的標志。 6)、塔吊安裝拆除必須按照操作工藝流程作業(yè),分工明確。 d、物體打擊預防控制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 2)、塔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如有特殊要求,必須組織人員研究并報告上一級部門批準,起吊時應在塔吊吊裝半徑范圍內設立警戒線。 3)、塔吊四周必須搭設圍護結構,并用木板鋪設。 4)、進行立體交又作業(yè)不得上下拋擲料具,必須遞接。 e、坍塌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1)、根據基礎土質,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計算,保證基礎耐力符合要求。 2)、拆裝、加高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標準節(jié)連接螺栓的擰緊力矩要達標,不隨意代用標準節(jié)螺栓、銷子。 4)、拆裝、加高作業(yè)前對標準節(jié)進行認真檢查。出現變形,能校正的必須及時校正,不能校正的堅決報廢。標準節(jié)油漆出現45度方向剝落時必須報費。 5)、拆裝、加高前對氣象預報認真收聽、觀察,出現5級大風禁止作業(yè)。 6)、在塔吊機身垂直狀態(tài)下安裝附著時,應借助經緯儀保證垂直度誤差符合要求。 f、自然災害預防控制措施 1)、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塔吊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部署塔吊在臺風、暴雨、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塔吊正常和施工的工作。 2)、認真宣傳、貫徹、執(zhí)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批示,傳達防災信息。 3)、組織塔吊班組學習掌握臺風、暴雨、寒冷、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定時和不定時排查塔吊的安全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并監(jiān)督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塔吊班組模擬預防演練。 三、 應急準備 1、 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fā)生塔吊傾翻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 陳靈軍 副組長:樓如寶 成員: 鐘曉鳴、何秋龍 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xié)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系,及時發(fā)布現場信息。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 長: 陶有華 副組長: 金傳柱 下設: 通訊聯絡組 組長: 曹建輝 技術支持組 組長: 胡凱 搶險搶修組 組長: 應頌軍 醫(yī)療救護組 組長: 印中銳 后勤保障組 組長: 胡挺偉 應急組織的職責及分工 組長職責: 1)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fā)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fā)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xié)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tài)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guī)模和發(fā)展態(tài)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保衛(wèi)組職責: 1)保護受害人財產。 2)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4)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搶險搶修組職責: 1)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y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yōu)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xié)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y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tǒng)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y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 急救藥箱1個; 3、 手電 3個(塔吊、電工、經理各1個); 4、 對講機6部。 3、 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guī)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 互相協(xié)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y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xié)議,以便在事故發(fā)生后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四、 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fā)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xié)調、派遣和統(tǒng)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jiān)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24小時值班電話:13957469760 項目部實行晝夜值班制度,項目部值班時間如下: 7:30~20:30; 20:30~7:30 (2)緊急情況發(fā)生后,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并由在現場的項目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fā)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3)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后在最短的時間內發(fā)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質安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tǒng)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塔吊傾翻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1、接警與通知:如遇意外塔吊發(fā)生傾翻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即用對講機向項目經理陶有華匯報險情。 陶有華立即召集施工員印中銳、安全員曹建輝、胡凱、胡挺偉、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2、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陶有華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 ①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電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它構件是否有繼續(xù)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項目經理陶有華向公司總工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②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yè)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③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③搶險組在排除繼續(xù)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yī)院。 ④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行。 ⑤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陶有華立即召集曹建輝、胡凱、胡挺偉和塔吊司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fā)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⑥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 3、通訊 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yè)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jiān)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wèi)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qū)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6、公共關系 項目部質安科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fā)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曹建輝、胡凱、胡挺偉、印中銳,質安科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qū)、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yè)主、監(jiān)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7、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tài)。 8、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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