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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動車檢測公司期間核查實施辦法
1.目的:
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可靠,維持儀器設備工作狀態(tài)完好,避免儀器設備在兩次檢定中間出現大的偏差和失準。保證在用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穩(wěn)定可靠。
2.適用范圍:
各種檢測所用在用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
當儀器的使用頻次超出正常次數或對儀器的性能存有疑慮時應進行期間核查。
3.依據:
本公司《質量手冊》
程序文件《儀器設備期間核查程序》
4.工作職責;
4.1技術負責人負責期間核查計劃的安排和期間核查試驗結果的匯總。
4.2檢測室主任負責組織期間核查工作的實施,審批檢查項目和方法,對
2、出現的問題主持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
4.3檢測人員負責檢查項目和方法的制定,完成期間核查試驗,做好原始記錄,整理檢查試驗結果,并填寫期間核查報告,協助檢測室主任對出現問題落實糾正措施。
5.工作程序:
5.1期間核查的對象包括在用計量器具、主要儀器設備,期間核查試驗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一般安排在兩次周期檢定/檢測之間,檢查應遵照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的原則。
5.2期間核查的方法:
根據實際情況和不同儀器設備可采用以下試驗方法:
a 等準確度測量(用準確度等級相同的同類計量器具或儀器設備進行比對試驗:選用某一
穩(wěn)定性和復現性良好的儀器設備作為參考標準進行監(jiān)督性核查):
3、
b 自?;虺闄z:
c 多次重復性檢測(檢測次數應不少于3次)。
5.3期間核查的內容或項目可以是檢測項目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或是某一主要技術指標。
5.4期間核查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確定檢查儀器設備,選定檢查的內容或項目,制定檢查方法和選用的試驗儀器設備,進行期間核查和記錄,檢查結果的處理,填報《期間核查報告》(格式見附表)。
5.5期間核查的原始記錄采用同類檢測儀器設備的運行記錄格式,按要求如實填寫其中的內容并進行數據處理給出結果,其記錄等文件應妥善保存。
5.6期間核查試驗結束后,應填寫《期間核查報告》,經檢測室主任簽字后報技術負責人。
5.7若通過期間核查發(fā)現某項計量器具或儀
4、器設備有超過允許范圍的較大偏差或失準,本站應按相應程序追溯儀器可能的不準確數據及相關報告并通知委托方,采用程序規(guī)定的方法加以處理和糾正。
5.8期間核查試驗的實施由檢測室主任負責組織安排,根據工作情況和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可隨時進行。
5.9期間核查報告經技術負責人匯總后按年度交檔案資料員存檔。
期間核查報告
儀器設備名稱
設備編號
規(guī)格型號
測量范圍
準確度等級
檢測方法
檢測用儀器
設備
檢查時間
室溫
相對濕度
檢查人
校核人
檢查項目
實測結果
技術要求
判定意見
存檔時間
檢查結論
檢測室主任簽字: 日期: